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
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5 月 7 日以电子邮件或手机短信方式送达各位董事;
2、会议于 2018 年 5 月 14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 11 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 11 人;公司监事列席
了本次会议;
4、会议在保证所有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以面签或传真送达方式审
议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选举潘丽春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至第七届董事
会届满,从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计算。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潘丽
春女士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 11 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
表决结果为通过。
(二)《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选举陈均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至第七届董事
会届满,从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计算。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陈均
先生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 11 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
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逐项表决)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成员产生后,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
及《董事会各下设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之规定,为有效推进公司董事会工作,
进一步发挥董事会各下设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加强董事会决策规范化和专业化,
根据公司董事长的提名,产生了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任期至第七届董事会
届满,从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计算。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01、潘丽春、赵建、韩斌(独董)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投资发展战略委员
会委员,潘丽春为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 11 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
表决结果为通过。
3.02、钱明星(独董)、韩斌(独董)、潘丽春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
1/8
员会委员,钱明星为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 11 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
表决结果为通过。
3.03、姚先国(独董)、宋航(独董)、赵建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委员,姚先国为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 11 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
表决结果为通过。
3.04、宋航(独董)、钱明星(独董)、史烈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委员,宋航为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 11 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
表决结果为通过。
(四)《关于聘任公司 CEO 的议案》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聘任董事长潘丽春女
士兼任公司 CEO,任期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从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计算。独立董
事就此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上述聘任。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 11 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
表决结果为通过。
(五)《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根据董事长的提名,董事会同意
聘任赵勤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从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独立董事就此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上述聘任(赵勤先生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 11 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
表决结果为通过。
(六)《关于聘任公司高级副总裁的议案》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根据总裁的提名,董事会同意聘
任王国平先生为公司高级副总裁,任期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从董事会通过之日
起计算。独立董事就此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上述聘任(王国平先生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 11 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
表决结果为通过。
(七)《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根据总裁的提名,董事会同意凌
祝军先生、边劲飞先生、楼洪海先生、何昊先生、师秀霞女士、王镇宇先生、叶
志祥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从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独立董事就此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上述聘任(凌祝军先生、边劲飞先生、楼
洪海先生、何昊先生、师秀霞女士、王镇宇先生、叶志祥先生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 11 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
表决结果为通过。
(八)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根据总裁的提名,董事会同意聘
任副总裁何昊先生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从董事会通
过之日起计算。独立董事就此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上述聘任。
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0571-87959019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 11 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
表决结果为通过。
2/8
(九)《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根据总裁的提名,董事会同意副
总裁叶志祥先生兼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从董事会通过之
日起计算。独立董事就此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上述聘任。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 11 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
表决结果为通过。
(十)《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为协助公司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根据董事长的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葛姜
新女士、何俊丽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从董事会
通过之日起计算(葛姜新女士、何俊丽女士简历附后)。
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0571——87959026,87959003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 11 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
表决结果为通过。
(十一)《关于申请银行授信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18 年度经营计划和融资需求,同意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
州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7,200 万元(敞口 5,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担保
方式为信用,有效期为授信启用后一年。
以上银行授信具体业务使用条件、品种、期限、金额以签订的具体业务合同
为准。在额度内发生的具体业务,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或
逐笔签订)相关合同或协议,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在授信有效期内(包括当年
授信延长期)签订的合同或协议无论到期日是否超过授信有效期截止日期,均视
为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 11 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
表决结果为通过。
(十二)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并由董事会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了规范公司对外投资管理,规范对外投资行为,防范对外投资风险,提高
投资效益,有效、合理的使用资金,使资金的时间价值最大化,依照《公司法》、
《合同法》等国家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
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等公司规定,特修订了公司《对外投资管
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司《对
外投资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为通过。
(十三)《关于全资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的议案》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管理架构,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运营效率,同意由公司全
资子公司众合轨道吸收合并公司全资子公司网新智能和网新中控,吸收合并完成
后,众合轨道作为吸收合并方存续经营,网新智能及网新中控作为被吸收合并方
注销独立法人资格。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
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的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的公告》
(临 2018-037)。
表决结果:同意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 0 票。
3/8
表决结果为通过。
(十四) 《关于“苏州科环”向关联方转让债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就鹿邑县闫沟河亮化和综合治理改造工程,苏州科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与河
南省伟祺园林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书》等协议。为主业明晰,风险可控,对
苏州科环投入的项目合作款,唐新亮先生承诺承担连带偿还义务。同时授权公司
董事长审议协议等相关内容,并负责与关联方签订相关协议,不再另行召开董事
会
公司关联董事唐新亮予以回避表决,参与表决的非关联董事全票赞成通过。
独立董事韩斌、钱明星、宋航、姚先国在董事会召开前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予以
认可,同意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并在会上发表了表示同意的
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回避 1 票。
表决结果为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苏州科环”向关联方转让债
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18-038)。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第一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第一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14日
附件:上述第一至第十项议案相关人员的简历:
1、董事赵建先生、史烈先生,独立董事韩斌先生、钱明星先生、宋航先生、
姚先国先生的简历请见公司于2018年4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浙江众合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15)之
附件”。
2、潘丽春,女,生于1968年,浙江大学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历任中
共浙江省金华市委办干部、浙江康恩贝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部经理、财务管理中心
副总经理、浙江天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浙大网新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裁。现任公司母公司——浙江浙大网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公司第一大股东——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公司参股公司——网新创
4/8
新研究开发有限公司法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兼CEO。
潘丽春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票300,000股,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
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
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
论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
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陈均,男,生于1955年,中央党校经济管理专业研究生,中共党员,高级
工程师。历任浙江农业大学农机实验工厂厂长,浙江农业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副院
长,浙江农业大学产业管理办公室副主任,浙江农业大学圆正科技实业总公司总
经理,浙江大学产业管理处副处长,公司副董事长,浙江浙大圆正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总裁,浙江浙大网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陈均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90,000股,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
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
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赵勤,男,生于1968年,自动控制专业学士,教授级高工。历任兰州铁路
电气化工程公司技术主任、广州地铁总公司建设总部副总经理、宁波轨道交通集
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兼总裁。
赵勤先生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
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
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
的任职资格。
王国平,男,生于1960年,上海同济大学信号(自动控制)专业毕业。历
任西门子中国有限公司交通技术集团城市轨道交通自动化中国区总经理,西门子
交通技术集团华东华中区总经理,美国通用电气中国有限公司交通技术集团中国
区营销总监,安萨尔多美国国际公司副总裁、中国区总经理,安萨尔多集团中国
区副总裁,兼任欧盟中国商会铁路工作组组长。现任公司高级副总裁。
王国平先生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
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与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5/8
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
任职资格。
凌祝军,男,生于1962年,上海铁道学院铁路信号专业毕业,教授级高级
工程师。历任铁道部第四勘测设计院:助工、工程师、高工、信号所副所长;卡
斯柯信号有限公司:技术开发中心主任、联锁部经理、技术总监、总工、副总工
等职;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信号产品部CTO,香农实验室安全与可信技术CTO。现任
公司副总裁、总工程师。
凌祝军先生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
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与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
任职资格。
边劲飞:男,生于1977年,北京交通大学自动控制专业学士,历任中铁电
化局集团北京电铁通信信号勘测设计院地铁分院副院长、浙大网新轨道交通工程
有限公司信号事业部总经理等职;2015年1月起担任公司总裁助理,主管信号事
业部及信号系统设计中心。现任公司副总裁。
边劲飞先生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
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与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
任职资格。
楼洪海,男,生于1970年,工学学士学位,高级工程师,注册环保工程师。
历任无锡金源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总经理,杭州金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浙
江海拓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兼副总裁。
楼洪海先生通过非公开发行股份直接持有公司6,154,753股,不存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
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公司实际控制人、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
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何昊,男,生于1980年,研究生学历,金融学学士、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具
有AMAC基金从业人员资格,2017年8月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
格证书。历任中国银行杭州市庆春支行(原杭州分行)公司业务部业务二室经理,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资金管理中心总监、资金运营部副总经理,浙江众合
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2016年10月起任公司副总裁。现任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
书。
6/8
何昊先生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与持
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
职资格。
师秀霞,女,生于 1976 年,本科学历,交通信号与控制学士学位,计算机
技术领域工程硕士学位,具有铁路信号高级工程师职称。历任卡斯柯信号有限公
司高级资深系统工程师,联锁产品经理,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副
总工程师,总裁助理兼系统安全部总监。现任公司副总裁。
师秀霞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票22,900股,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
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
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
求的任职资格。
王镇宇,男,生于 1972 年,本科学历,电子工程学士学位,具有计算机控
制高级工程师职称。历任北京和利时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系统集成事业部副总
经理,浙江浙大网新众合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副总裁,北京中景合天科技有限
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裁。
王镇宇先生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
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与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
任职资格。
叶志祥:男,生于1971年,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
评估师、注册税务师。先后就职于杭州凯地丝绸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中瑞江南会
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历任部门经理、部门高级经理、董事总经理助理,浙江浙
大网新众合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4年3月起任公司财务中心副总
监,2014年11月起任公司财务总监。现任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
叶志祥先生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
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与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
7/8
任职资格。
葛姜新,女,生于 1970 年,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工程师、统计师。2005
年 4 月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曾就职于浙江大学工业
总公司、浙江大学企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现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兼证券事
务代表。
葛姜新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
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
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份;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
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何俊丽,女,生于 1988 年,中共党员,经济学学士,英国南安普顿大学市
场分析学硕士,具有 AMAC 基金从业人员资格,2017 年 8 月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
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曾任浙江创新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助理总裁,公
司投资总监。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何俊丽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
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
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份;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
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