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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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03年3月12日上午08:30在深圳市笋岗东路1002号宝安广场BC座27楼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曾湃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2年度董事会报告》
二、通过《公司200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通过《公司200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A、B股)
四、通过《公司200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按中国会计制度审计,公司2002年度的净利润为10,799,910.24元人民币;经香港胡国志会计师行按国际会计准则审计,公司2002年度的净利润为-53,393,600.34元人民币。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公司2002年度净利润10,799,910.24元人民币为准,弥补以前年度亏损(调整后)。弥补后,2002年度公司未分配利润为-47,729,191.54元人民币。
根据《公司法》及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3号———弥补亏损的来源、程序及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公司累计亏损未经全额弥补之前,不得向股东派发股利或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董事会决定200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通过关于使用盈余公积及资本公积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预案
根据《公司法》及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3号———弥补亏损的来源、程序及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用盈余公积及资本公积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根据深圳市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出具的“深华(2003)股审字012号”审计报告,截止2002年12月31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47,729,191.54元,公司拟用任意盈余公积4,521,477.05元、法定盈余公积15,721,242.58元、资本公积(股本溢价)27,486,471.91元按顺序依次弥补后,公司未分配利润金额为0元。
六、通过关于聘用公司2003年度审计师的议案
鉴于公司与深圳市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和香港胡国志会计师行的良好合作关系,公司董事会建议:
1、继续聘请深圳市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负责按中国会计标准审计公司200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酬为人民币22万元,公司不另支付差旅费等其他费用;
2、继续聘请香港胡国志会计师行负责按国际会计标准审计公司200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酬为人民币18万元,公司不另支付差旅费等其他费用。
七、通过关于另行发出召开公司2002年年度股东大会公告的议案
因本次董事会未能确定公司2002年年度股东大会需审议全部提案,股东大会的通知和会议提案的详细内容将另行公告,公司200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将不迟于2003年6月30日。
以上第一至第六项议案须提请公司200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三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