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2278 证券简称:鹿得医疗 主办券商:联储证券
江苏鹿得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5月15日
2、会议召开地点: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同兴路8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及电话连线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项友亮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公司法》、《江苏鹿得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7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76,396,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2.59%。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6,396,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江苏鹿得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8-011)及《江苏鹿得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8-012)。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6,396,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6,396,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6,396,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6,396,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江苏鹿得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
2018-010)。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6,396,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审计报告》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议案《2017年年度审计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6,396,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江苏鹿得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3)。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6,396,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姓名:汤荣龙、罗亚中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