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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日新能: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5-15
债券代码:112628           债券简称:17 拓日债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于 2018 年 5 月 14 日在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香年广场 A 栋 803 会议室
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覃雪华女士进行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
已于 2018 年 5 月 8 日发出并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
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与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深圳市奥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租赁物业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因公司租赁的深圳市奥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位于深圳市南山区侨城北路香
年广场A栋801、802、803、804室的房屋租期已满,因经营需要,公司继续向奥
欣投资租赁上述物业,上述物业已由公司完成装修,建筑面积合计为1187.87平
方米。租期自2018年3月7日起最长不超过三年,平均价格为月租金154.45元/平方
米。
       监事会认为: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
次会议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定价遵循了
公允、合理原则,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权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
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深圳市奥欣投资发展有限公
司租赁物业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2018年5月15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如有)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 年 5 月 15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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