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代码:112628 债券简称:17 拓日债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二十七次会议于 2018 年 5 月 14 日在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香年广场 A 栋 803 会议
室以现场与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5 月 8 日以书面及电话方式通知
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际参加会议并表决的董
事 9 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五奎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深圳市奥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租赁物业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陈五奎先生、李粉
莉女士为议案中关联方的实际控制人,董事陈琛女士为陈五奎先生和李粉莉女
士之近亲属,因此董事陈五奎、李粉莉、陈琛均为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深圳市奥欣投资发展有限公
司租赁物业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2018年5月15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分别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 2018
年 5 月 15 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延长 2017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及授权
有效期的议案》,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于延长2017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详见2018年5月15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 2018 年 5 月 15 日的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
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详见2018年5月15日的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