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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龙机电: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5-14
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性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公司于 2018 年 04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了《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 年 05 月 14 日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18 年 05 月 14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8 年 05 月 13 日 15:00 至 2018 年
05 月 14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乐清市北白象镇进港大道边金龙科技园金龙
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二楼大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金士特先生。
    7、股东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319,340,507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39.760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317,819,522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9.570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520,98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1894%。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520,98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0.189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520,985 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 0.1894%。
    8、公司部分新、老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总经理和部分其
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保荐代表人等相关人士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保荐代表人等相关人士出
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第四届董
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表决结果如下:
    1.01.选举 Tjoa Mui Liang 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319,340,507 股,占出席会议该议案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00.0000%。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520,985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此议案获得通过,Tjoa Mui Liang
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金士特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319,340,507 股,占出席会议该议案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00.0000%。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520,985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此议案获得通过,金士特先生当选为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黄磊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319,340,507 股,占出席会议该议案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00.0000%。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520,985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此议案获得通过,黄磊先生当选为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选举莫云香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319,340,507 股,占出席会议该议案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00.0000%。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520,985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此议案获得通过,莫云香女士当选为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选举戴铭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319,340,507 股,占出席会议该议案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00.0000%。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520,985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此议案获得通过,戴铭锋先生当选为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6.选举戚一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319,340,507 股,占出席会议该议案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00.0000%。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520,985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此议案获得通过,戚一统先生当选为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届董事
会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表决结果如下:
     2.01.选举戴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319,340,507 股,占出席会议该议案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00.0000%。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520,985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此议案获得通过,戴辉先生当选为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肖攀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319,340,507 股,占出席会议该议案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00.0000%。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520,985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此议案获得通过,肖攀先生当选为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选举黄晓亚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319,340,507 股,占出席会议该议案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00.0000%。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520,985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此议案获得通过,黄晓亚女士当选为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职
工监事金大韪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大
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表决结果如下:
    3.01.选举张晓萍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319,340,507 股,占出席会议该议案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00.0000%。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520,985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此议案获得通过,张晓萍女士当选为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选举黄俊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319,340,507 股,占出席会议该议案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00.0000%。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520,985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此议案获得通过,黄俊杰先生当选为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4、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19,340,50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20,9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19,340,50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20,9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李冬梅、井泉律师现场见证,并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
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四、 备查文件
    1、《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05 月 14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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