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近日收到由广东省科学技 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 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744009436,发证时间:2017 年 12 月 11 日, 有效期:三年。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等 相关规定,公司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后,自 2017 年起三年内(即 2017 年-2019 年)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按 15%的税率缴 纳企业所得税。由于 2017 年公司已按 15%的税率预缴企业所得税,上述税收优 惠政策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 2017 年度业绩产生影响,将对公司后续年度的经营 业绩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 特此公告。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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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5-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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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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