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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利来:关于华功半导体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战略合作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5-15
好利来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功半导体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战略合作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好利来”)
于2018年3月27日与西藏渝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渝富”)、西藏
惠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惠科”)签署了《战略合作意向协议》(以下
简称“意向协议”),拟收购西藏渝富、西藏惠科持有的华功半导体产业发展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华功发展”)不超过40%股权,西藏渝富、西藏惠科有意向公
司转让各自持有华功发展不超过20%的股权,本次签署意向协议不构成关联交
易,但有可能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
司于2018年3月27日披露了《关于签署战略合作意向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042)、于2018年3月29日、2018年4月2日分别披露了《关于战略合作的进
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46)、(公告编号:2018-048)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
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鉴于西藏渝富、西藏惠科、好利来、拉萨时欧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拉
萨时欧”)四方于2018年5月14日就战略合作事宜签署了《<战略合作意向协议>
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为保证信息披露公平性,切实维护广大
投资者利益,现将本次战略合作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战略合作进展情况概述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好利来与西藏渝富、西藏惠科的战略合作正在积极推进
中。西藏惠科因业务调整原因将所持华功发展的全部股权转让给拉萨时欧,并将
其在意向协议项下的全部权利及义务转由拉萨时欧承接;拉萨时欧同意受让西藏
惠科所持华功发展的全部股权,并同意承接西藏惠科在意向协议项下的全部权利
及义务。因此,西藏渝富、西藏惠科、好利来、拉萨时欧四方经友好协商,就战
略合作事宜签署了上述补充协议。
    (一)拉萨时欧实业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好利来
    名称:拉萨时欧实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40195MA6T50XW3B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柳梧大厦309室
       法定代表人:赵杰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不含投资管理和投资咨询);市场调查(不含国家机
密和个人隐私);企业策划;网路技术开发;计算机信息技术服务;影视策划;
计算机软件的研发;货物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战略合作意向协议>之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经西藏渝富、西藏惠科、好利来、拉萨时欧四方友好协商,就拉萨时欧受让
西藏惠科所持有华功发展的全部股权并承接西藏惠科在意向协议项下的全部权
利及义务事宜达成如下约定:
    1.西藏惠科同意将其持有华功发展50%的全部股权转让给拉萨时欧,拉萨时
欧同意受让上述股权,双方另行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对具体事项进行约定;
    2.西藏惠科同意将其在意向协议项下全部权利及义务转让给拉萨时欧,拉萨
时欧同意承接上述权利及义务,履行意向协议项下归属西藏惠科的相关权利及义
务;
    3.西藏渝富及好利来均已知悉上述变动,对此无异议,西藏渝富、好利来、
拉萨时欧将根据意向协议约定继续推进在半导体产业的有关工作;
    4.截至本协议签署日,西藏渝富、西藏惠科已分别收到好利来按意向协议约
定支付的2000万元合作诚意金。西藏惠科保证自本协议签署后三个工作日内,
向拉萨时欧支付上述合作诚意金,好利来知悉并同意上述合作诚意金的支付方
式;
    5.本补充协议如与《战略合作意向协议》相关条款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
其他事项继续按《战略合作意向协议》约定执行;
       6.本协议一式肆份,西藏渝富、西藏惠科、好利来、拉萨时欧四方各持壹份,
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7.本补充协议自西藏渝富、西藏惠科、好利来、拉萨时欧四方签署之日起生
   好利来
效。
       二、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的补充协议仍为意向性协议,在签署正式协议前,不会对公司的生
产经营和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公司须在对华功发展进行尽职调查、审计及评估之
后,与交易对方进一步确定交易价格,签署正式协议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提
交公司有权机构审批通过后方可实施,因此本次交易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公司将继续积极推进本次战略合作的实施工作,并根据战略合作后续进展情
况及时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
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西藏渝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西藏惠科投资有限公司、好利来(中国)
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战略合作意向协议》。
       2、西藏渝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西藏惠科投资有限公司、好利来(中国)
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拉萨时欧实业有限公司签署的《<战略合作意向协议>
之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14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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