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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钽业: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股票复牌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5-14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股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
 组事项,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东方钽业,股票代码:000962)自 2018 年
 3 月 13 日上午开市起停牌。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13 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
 组停牌公告》(公司 2018-004 号公告),于 2018 年 3 月 27 日发布了《关
 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公司 2018-006 号公告),
 于 2018 年 4 月 13 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
(公司 2018-011 号公告),于 2018 年 3 月 20 日、4 月 3 日、4 月 12 日、4
 月 20 日、4 月 27 日、5 月 8 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间进展公
 告》(公司 2018-005 号公告、2018-007 号公告、2018-010 号公告、2018-029
 号公告、2018-034 号公告、2018-035 号公告)。
     鉴于公司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有关条件尚不成熟,经审慎研
 究,公司决定终止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将于 2018 年 5 月
 14 日上午开市起复牌.
     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一)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背景及原因
     为了提升公司未来的持续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增强公司业务的抗
风险能力,公司筹划的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拟置出与钽铌主业关联度不高的
钛材和光伏材料生产线对应资产负债,同时以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方式收购控股股东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色东
方”)持有的我国唯一的铍材生产基地——西北稀有金属材料研究院宁夏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材院”)100%股权,实现将公司打造成“世界一流
的钽铌铍和有色金属材料加工基地”的战略目标。
    (二)本次重组交易框架
    1、标的资产
    本次重组公司拟置入西材院 100%股权,拟置出钛材分公司、光伏材料
分公司等业务对应的资产及负债。
    西材院是中色东方下属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金属铍及铍合金的科研、
生产和销售业务,产品广泛应用于航天航空、核工业等高新技术领域。西
材院是我国唯一的铍材研究加工基地。
    2、交易对方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为中色东方,系本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
关联交易。
    3、交易方式
    公司拟通过资产置换并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西材
院 100%股权。
    二、公司在推进重大资产重组期间所做的主要工作
   (一)推进重组事项所做的工作
    自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停牌之日起,公司与有关各方积极论证本次
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和相关事宜,推进相关各项工作,截至目前,本次重大
资产重组期间所做的主要工作如下:
     1、公司就上述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积极开展沟通和谈判工作,与交易对
 方及有权部门围绕交易标的、交易方式等事项进行汇报与磋商。期间,本
 次重大资产重组具体方案处于论证和完善过程中,除交易双方接洽初期签
 署了《资产收购意向书》之外,公司与交易对方尚未签订正式的重组框架
 协议或其他有法律效力的相关协议。
     2、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公司聘
 请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作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中介
 机构,对标的资产开展包括尽职调查、审计、预评估等在内的相关工作。
     3、停牌期间,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积
 极推进各项工作。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就本次交易涉及的内幕信息知
 情人进行了登记和申报,并根据重大资产重组进度报送了交易进程备忘录。
     同时,公司与包括国防科工局、国资监管部门等在内的有关政府部门
 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政策沟通和咨询,并对本
 次重大资产重组各阶段工作进行了相应安排。
    (二)已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
     停牌期间,公司密切关注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
 司股票自 2018 年 3 月 13 日上午开市起停牌;在停牌期满 10 个交易日后,
 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8 年 3 月 27 日上午开市起
 继续停牌;在停牌期满 1 个月后,经公司再次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
 司股票自 2018 年 4 月 13 日上午开市起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每五个
 交易日披露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公告。
     三、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因及后续安排
     自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以来,公司组织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
 重大资产重组工作,积极与有权部门及交易各方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进行了反复探讨和沟通。鉴于以下原因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1、标的公司 2018 年预计实现业绩相较于历史期间增幅较大,中介机
 构经尽职调查后认为其 2018 年可实现的经营业绩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需
 要一定的时间进一步考察其持续盈利能力。
     2、根据公司与相关主管部门的沟通情况,公司认为现阶段继续推进重
 大资产重组的有关条件尚不成熟,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面临一
 定的不确定因素。
     在认真听取各方意见和充分调查论证后,经重组各方审慎研究,公司
 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同时,基于停牌期间各中介机构审慎调查及
 交易相关各方反复磋商的结果,公司拟继续推进对西材院的投资工作,拟
 以资产置换的方式购买西材院预计不超过 30%股权。公司拟置出公司钛材
 分公司、光伏材料分公司、能源材料分公司、研磨材料分公司及工业园区
 公共配套设施等资产。针对置入资产与置出资产价值的差额部分,由资产
 价值孰低的一方向另一方支付现金。公司已就投资事宜与中色东方签署了
《收购意向书》。公司对交易标的的相关指标进行了计算,预计该次交易不
 会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具
 体交易情况以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正式的交易方案为准。
     四、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是经公司审慎研究的结果,本次交易
 的终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截至公告日,本次重大资产
 重组交易双方未就具体收购方案最终达成正式协议,交易双方对终止本次
 交易无需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公司仍将在既有发展战略的框架下,根据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及军民融
 合战略的要求,继续推进公司非钽铌主业资产的置出同时置入西材院不超
过 30%股权,进一步提升公司可持续发展及盈利能力,为全体股东创造更
大的价值。
    五、公司股票复牌安排及相关承诺事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
第 9 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已就上述事
项向证券监管部门提交复牌申请,公司股票将于 2018 年 5 月 14 日复牌。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
录第 9 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公司承诺:
自本次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少 1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
产重组事项。
    六、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东方钽业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期
间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所披露的重组进展信息真实,终止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因合理。
    七、风险提示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
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对本次停牌给广大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并对广大投资者
长期以来对公司的关注和支持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12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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