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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普爱思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5-12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
              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5月11日收
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事
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8】0501号,以下简称“《问询函》”),《问
询函》全文如下: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
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 2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
等规则的要求,经对你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为便于投资者理解,
请公司进一步补充披露下述信息。
    一、关于公司主业经营情况
    1.年报披露,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9.39 亿元,同比减少 4.0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46 亿元,同比减少 46.92%。其中,滴眼液收入 6.85
亿元,同比减少 9.1%,占比 73%,毛利 6.41 亿元,同比减少 10.11%,占比 88%。
因 2017 年 12 月自媒体事件及市场竞争加剧,公司最主要产品滴眼液的销售受到
影响。请公司:(1)补充披露 2018 年 1 季度滴眼液的产销量、营业收入、营业
成本、毛利率及其同比、环比变动情况,结合相关经营数据量化分析滴眼液销售
受影响的程度;(2)结合产品布局、收入结构、滴眼液试验进展等情况,说明该
产品经营的相关风险及公司已采取或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2.年报披露,报告期内,公司产品头孢克肟分散片从 1 月开始逐步减少对优
胜美特制药公司的采购量,5 月全部转为公司生产;除 8 片头孢克肟分散片和 8
袋装头孢克肟颗料外的其他头孢克肟产品原先委托东阳优胜美特医药公司为全
国总经销,9 月总经销协议到期后转由公司自行销售。请公司:(1)说明原先将
部分头孢克肟产品委托生产、经销的主要考虑,补充披露受托方的基本信息及是
否具备相关资质,说明生产方、经销方及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2)说明
报告期内调整生产、销售的主要考虑,公司是否已配备相应的生产设施、仓库及
销售人员等资源;(3)结合调整前后的产销量、营业收入、毛利率等变化情况,
说明该调整对头孢克肟产品经营业绩的影响。
    3.年报披露,报告期内,销售公司实现收入 8599.65 万元,同比下降 18.88%,
净利润亏损 1958.87 万元。销售公司经营的产品以公司产品滴眼液和中成药为主,
本期经营滴眼液收入 6091.73 万元,同比下降 41.78%,该业务逐步转入母公司。
同时,销售公司已取得中瑞国际广场 28 间商业房产产权、收购 6 家单体药店并
新开办 3 家药店。销售公司今后将为公司产品销售和大药房连锁提供服务并收取
服务费用。请公司:(1)说明公司各类产品通过销售公司销售的具体数据、定价
依据及收入确认政策;(2)说明销售公司业务调整的主要考虑,以及调整前后的
收入及利润结构变化;(3)补充披露大药房目前的业务开展情况及主要经营、财
务数据。
    4.年报披露,公司产品通过经销商渠道覆盖医院和零售终端,部分产品直供
医院终端。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3135.22 万元,同比增长 44.61%,
主要因头孢克肟和大输液产品赊销期延长及个别客户未及时付款,其中余额前五
名的应收账款合计 1629.51 万元,占比 52%,相较前两年占比增幅明显。此外,
公司预收账款 9438.82 万元,同比减少 33.45%,主要因预收滴眼液货款减少所
致。请公司:(1)分产品列示直销和经销的收入占比、区域分布情况;(2)补充
披露各类产品的销售结算方式及信用政策,结合相关变化情况量化分析对应收账
款、预收账款的影响金额,并评估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3)补充披露前五名
应收账款的交易对方、业务背景及交易金额,说明相较前两年变化较大的原因;
(4)说明报告期及期后是否存在退货情形,并结合预收滴眼液货款减少的情况
评估后续滴眼液销售是否存在进一步下滑的风险。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5.年报披露,报告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余额 1.02 亿元,同比增长 60%。请
公司:(1)分产品列示存货中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的具体构成及金额;(2)
结合存货的具体构成及相关产品的产销情况,说明存货大幅增长的合理性;(3)
存货是否存在减值风险,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二、关于强身药业业绩情况
    6.年报披露,强身药业 2016、2017 年分别实现净利润 125.39 万元和 1028.42
万元,业绩承诺完成率仅为 12.64%和 34.28%,因主要产品四子填精胶囊和复方
高山红景天口服液在补肾壮阳类产品和滋养安神类产品中的市场知名度较低,在
竞品较多的环境下销量未达预期。公司前期因收购强身药业形成商誉 2.29 亿元,
本期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5062.65 万元,占净利润比例为 35%。请公司:(1)补充
披露强身药业主要产品所处细分行业的发展状况、市场规模、主要竞品、市场份
额及竞争优劣势等信息;(2)补充披露强身药业自成立以来的营业收入、营业成
本、期间费用、净利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等财务数据,以及主要产
品的产销量、售价、收入、成本及毛利率等经营数据,并与收购时的预测值进行
对比;(3)结合强身药业的业务类型及经营情况,说明前期收购的主要考虑、相
关评估及决策是否审慎、合理;(4)补充披露 2016-2017 年商誉减值测试的过程
及主要参数,说明 2016 年未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评估 2017 年减值准备计提是
否充分、未来是否存在继续减值的风险,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7.年报披露,公司前期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强身药业新建中药提取
生产车间和仓库项目、新建酒剂生产车间项目以及新建口服液生产车间项目,其
中口服液生产车间项目因复方高山红景天口服液目前产能尚满足市场需求已终
止,调整资金用于中药提取和酒剂项目。请公司:(1)补充披露中药提取和酒剂
项目的具体实施进展,并结合中药提取和酒剂项目的产能规划和市场需求情况,
评估未来是否存在终止或无法达成预期收益的风险;(2)说明强生药业未来经营
业绩如何区分募集资金投入单独核算,是否存在业绩承诺实现情况无法衡量的情
形,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8.年报披露,公司于 2017 年 9 月分别出资 30 万设立莎普爱思强身(东丰)
医药咨询有限公司和莎普爱思强身(长春)医药咨询有限公司。请公司:(1)说
明设立上述医药咨询公司的主要考虑及内部决策程序;(2)补充披露上述公司的
具体业务及其开展情况及主要经营、财务数据。
    三、其他信息
    9.年报披露,公司拟以总股本 2.48 亿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
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股本 3 股。请公司说明在报告期
内业绩大幅下滑的情况下,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合理性及主要考虑。请独
立董事发表意见。
    10.年报披露,报告期末,公司预付款项 2187.03 万元,同比增长 434.42%,
主要因 2017 年 12 月媒体报道及食药监部门发布新的广告要求,公司主动停播正
在发布的广告,致使已预付的广告款项未能按计划实施。请公司说明预付广告款
项的后续安排、是否终止履行,以及目前新广告的制作、备案及发布进展。
    11.年报披露,报告期内,销售费用中“其他”项目 1242.81 万元,管理费
用中“其他”项目 1082.53 万元,“咨询服务费”项目 815.21 万元,同比增长
163.49%。请公司补充披露上述项目的业务背景、具体内容及支付对象。
    针对前述问题,依据《格式准则第 2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
引等规定要求,对于公司认为不适用或因特殊原因确实不便说明披露的,应当详
细披露无法披露的原因。
    请你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12 日披露本问询函,并于 2018 年 5 月 19 日之前,
就上述事项予以披露,同时对定期报告作相应修订。”
    公司将尽快组织相关人员就《问询函》进行回复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
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
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12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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