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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迪生态: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18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5-11
关于召开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
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18 年第
                 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根据《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一期)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受托管理人中
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就召集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
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18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以下简称“本
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债券基本信息
    发行人: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名称: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
    债券简称:品种一简称为“16 凯迪 01”,品种二简称为“16 凯迪 02”。
    债券代码:品种一债券代码为“112441”,品种二债券代码为“112442”。
    发行规模:发行总规模为 10 亿元。其中品种一发行规模为 8 亿元,品种二
发行规模为 2 亿元。
    债券期限:品种一为 3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第 2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
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品种二为 5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第 3 年末发行
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票面利率:品种一票面利率 6.10%;品种二票面利率 6.70%。
    兑付日:品种一的兑付日为 2019 年 9 月 7 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
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18 年 9 月 7 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
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品种二的兑付日为
2021 年 9 月 7 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19
年 9 月 7 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
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信用评级:根据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7 日发布的《关于
下调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体及相关债项信用等级并将其继续列入
信用评级观察名单的公告》,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C,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C。
     二、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背景
     发行人存在导致 16 凯迪 01、16 凯迪 02 按期还本付息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
如下情形:
     1、 发行人 2011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无法按时兑付本息
     11 凯迪 MTN1 的兑付日为 2018 年 5 月 5 日,因遇法定节假日,兑付日顺延
至 2018 年 5 月 7 日。截至 2018 年 5 月 7 日,发行人尚未足额支付中期票据本金
及利息至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账户,涉及本金为 65,700.00 万元,利
息为 4,119.39 万元,合计 69,819.39 万元,此期中期票据构成违约。
     2、 发行人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及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
     2018 年 4 月 23 日与 4 月 27 日,发行人两次发布公告称,因年报编制及相
关审计工作尚未完成,发行人延迟披露 2017 年年度报告。2018 年 4 月 28 日,
发行人发布《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
告及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提示性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称,“公司原定于
2018 年 4 月 27 日披露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现无法在
法定期限内披露上述定期报告,故公司将延期披露 2017 年年度报告和 2018 年一
季度报告。延长期限不超过 2 个月。”同时,公告显示,若发行人无法在法定期
限内披露 2017 年年度报告,则面临退市、暂停和终止交易的风险,发行人称“争
取 2018 年 6 月 30 日前披露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但不
排除最终无法按期完成的可能性”。
     3、 中诚信证评将发行人主体及相关债项信用等级由 AA 级下调至 C 级
     2018 年 5 月 7 日,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证评”)
决定将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由 AA 下调至 C,将“16 凯迪 01”、“16 凯迪 02”
以及“16 凯迪 03”的债项信用等级由 AA 下调至 C,并继续将发行人主体及债项
信用等级列入信用评级观察名单。
     4、 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发行人立案调查
     2018 年 5 月 7 日,发行人在深交所网站上披露了《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对公司立案调查的风险提示性公告》,主要的内容为:
“2018 年 5 月 7 日,本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因公司
相关行为涉嫌信息披露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
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为保障投资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募集说明书的相关
约定,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召集人,兹定于 2018 年 5 月 25 日召开本次债
券持有人会议,由本期债券的债券持有人审议表决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议案。
    三、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会议召集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 会议时间:2018 年 5 月 25 日 13:00-15:00
    3、 会议地点:北京阳光温特莱酒店 10 楼温特莱厅(地址:北京市朝阳区
         西大望路甲 1 号)
    4、 联系人:赵炤、杨汝睿
    5、 联系电话:010-59026652、010-59026649
    6、 电子邮件:zhao.zhao@zdzq.com.cn 、rena.yang@zdzq.com.cn
    7、 召开形式和投票方式:现场会议,记名式现场投票表决
    8、 债权登记日:会议召开前的第 5 个交易日(以下午 15:00 交易结束后,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债券持有人名册为
    准)
    9、 参会登记时间:不晚于 2018 年 5 月 22 日下午 17:00 前(通过电子邮件
    的方式送达受托管理人指定的电子邮件地址,以电子邮件到达受托管
    理人系统的时间为准)
    四、会议审议事项
    1、 《关于要求发行人就截至目前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对外担保情况进行披
         露,并详细披露所有资产负债明细并提供截至 2018 年 4 月 30 日的财
         产清单的议案》(见议案一)
2、 《关于要求发行人确定定期沟通机制和联系人员的议案》(见议案二)
3、 《关于继续要求发行人就本期债券提供有效担保的议案》(见议案三)
4、 《关于要求发行人提前清偿本期债券的议案》(见议案四)
5、 《关于授权受托管理人向发行人采取法律措施并由债券持有人承担全
    部费用的议案》(见议案五)
6、 《关于授权受托管理人采取其他相关行动的议案》(见议案六)
五、出席会议人员和参会办法
1、 出席会议的人员及权利
(1)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截至债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债券持有
人均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因故不能出席的债券持有
人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每个债券持有人仅能委托一
名委托代理人。
(2) 下列机构或人员可以参加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也可以在会议上发表
意见,但没有表决权,并且其代表的本期未偿还债券本金总额在计算本次
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是否获得通过时,不计入发行人本期未偿还债券本金
总额:
      (a) 发行人;
      (b) 持有本期债券且持有发行人 10%以上股权的发行人股东;
      (c) 受托管理人;
      (d) 发行人股东及发行人股东的关联方。
    确定上述(b)项和(d)项无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时,发行人股东的股
权登记日为债券持有人会议债权登记日当日。
(3) 发行人及受托管理人委派的人员。
(4) 见证律师。
(5) 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可以出席或列席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其
他人员。
2、 登记及参会办法
(1) 债券持有人本人出席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文
件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和持有本期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原件或适用法律规
定的其他证明文件;债券持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出席会议的,应出
示本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并提供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的有
效证明(加盖法人公章)和持有本期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原件或适用法律规
定的其他证明文件。
(2) 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
文件原件(并提供复印件)、被代理人依法出具的投票代理委托书原件(加
盖法人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被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被代理
人持有本期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原件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
(3) 债券持有人出具的委托他人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授权委托书格式
见本通知附件二。
(4) 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应通过电子邮件
的方式将本通知所附的参会回执(格式见附件一)及上述相关证明文件的
电子版文件,于 2018 年 5 月 22 日下午 17:00 前送达受托管理人;对于拟
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和参加表决的债券持有人,请同时将
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于 2018 年 5 月 22 日下午 17:00 前通过电子
邮件的方式送达受托管理人。前述文件送达时间以电子邮件到达受托管理
人系统的时间为准。
3、 联系方式
受托管理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1 号华贸中心 1 号写字楼 22 层
邮编:100025
联系人:赵炤、杨汝睿
联系电话:010-59026652、010-59026649
电子邮件地址:zhao.zhao@zdzq.com.cn 、rena.yang@zdzq.com.cn
六、表决程序及效力
1、 受托管理人委派出席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之授权代表担任会议主持人。
2、 向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提交的每一议案应由与会的有权出席债券持有
    人会议的登记的持有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投票表决。每一张本期债券(面
    值为人民币 100 元)拥有一表决权。
3、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之监票人为两人,负责该次会议之计票、监票。监
    票人由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担任。与拟审议事项有关联关系的债券
    持有人及其委托代理人不得担任监票人;发行人、本期债券清偿义务
    承继方以及与其有关联关系的债券持有人及其委托代理人不得担任监
    票人。
4、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对拟审议事项进行表决时,应由监票人负责计票、
    监票,律师负责见证表决过程。
5、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各项拟审议事项或同一拟审议事项内并列的
    各项议题应分开审议、表决。
6、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不得就未经公告方式通知的事项进行表决,审议事
    项时,不得对拟审议事项进行变更。
7、 债券持有人现场会议投票表决以记名方式现场投票表决,债券持有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对拟审议事项表决时,以每一张本期债券(面值为人民
    币 100 元)为一表决权,只能投票表示: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
    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出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
    决权利,其所持有的表决权的本期债券张数对应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
    权”。
8、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所作出的决议,须经超过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本金
    总额且有表决权的二分之一的债券持有人同意方为有效。
9、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经表决通过后生效,债券持有人会议通过的决
    议对所有本期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
    议或弃权、无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期
    债券的持有人)均有同等约束力。受托管理人依据本次债券持有人会
    议决议行事的结果由全体债券持有人承担。
    (附件一、二、三、四、五、六、七、八附后)
    特此通知。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召开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
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18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之
盖章页)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8 年 5 月 11 日
附件一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一期)2018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参会回执
       兹确认本人/本单位或本人/本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将出席凯迪生态环境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18 年
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债券持有人(签字或盖章):
       如债券持有人是证券投资产品的,请资产管理人同时注明证券投资产品名
称:
       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本期债券持有人证券账户卡号码:
       持有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第一期)张数(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 元):
       参会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2018 年 5 月   日
    附件二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一期)2018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债券持有人授权委
                                         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 2018 年 5
    月 25 日召开的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一期)2018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以下简称“本次债券持有
    人会议”),审议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议案,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的议案投同意、反对或弃权票的
    指示:
序号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要求发行人就截至目前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对外担保情
     况进行披露,并详细披露所有资产负债明细并提供截至 2018
     年 4 月 30 日的财产清单的议案
2    关于要求发行人确定定期沟通机制和联系人员的议案
3    关于继续要求发行人就本期债券提供有效担保的议案
4    关于要求发行人提前清偿本期债券的议案
5    关于授权受托管理人向发行人采取法律措施并由债券持有
     人承担全部费用的议案
6    关于授权受托管理人采取其他相关行动的议案
    1、请在上述六项选项中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如本授权委托书指示的表决意见与会议现场提交的表决票有冲突,以本授权
    委托书为准,本授权委托书的效力视同表决票。
    委托人签名(法人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证券账号:
    委托人持有债券张数(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 元):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议案一:关于要求发行人就截至目前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对外担
保情况进行披露,并详细披露所有资产负债明细并提供截至 2018 年
                     4 月 30 日的财产清单的议案
     因发行人出现偿债能力严重恶化、按期还本付息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情形,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16 凯迪 01”、“16 凯迪 02”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勤
勉履行各项受托管理职责,为维护全体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受托管理人特提
请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2018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1、 要求发行人于本会议决议生效后十个工作日内,披露截至目前的经营和
财务状况、截至 2018 年 4 月 30 日的对外担保情况。
     2、 要求发行人于本会议决议生效后十个工作日内,详细披露所有资产负债
明细并提供截至 2018 年 4 月 30 日的财产清单。
     以上议案,请予以审议。
附件四
      议案二:关于要求发行人确定定期沟通机制和联系人员的议案
     因发行人出现偿债能力严重恶化、按期还本付息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情形,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16 凯迪 01”、“16 凯迪 02”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勤
勉履行各项受托管理职责,为维护全体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受托管理人特提
请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2018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要求发行人除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交易所等机构对本次债券的信息披露
要求及时进行信息披露外,应当建立与受托管理人的定期沟通机制,并积极采取
以下措施:
     1、 建立发行人对本期债券的处置小组并对外公告处置小组成员名单、分工
及联系方式,指定专人负责与受托管理人沟通和信息通报,指定专人建立与债券
持有人的沟通机制。
     2、 在本期债券完全偿付之前,每两周一次通过书面确认方式向受托管理人
通报包括但不限于发行人经营和财务状况、对外担保情况、股权转让情况、资产
重组情况、诉讼仲裁情况等影响发行人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并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3、 在发行人拟实施对外担保、出售资产、资金划转、收购兼并、新增贷款
等任何可能对本期债券偿付产生重要影响的事项之前,在不违反监管要求的情况
下,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受托管理人,受托管理人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本次会议形成的相关决议以及全体债券持有人利益及时对可能影响债券持有人
利益的重大事项进行信息披露并采取相应措施。
     以上议案,请予以审议。
附件五
   议案三:关于继续要求发行人就本期债券提供有效担保的议案
     因发行人出现偿债能力严重恶化、按期还本付息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情形,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16 凯迪 01”、“16 凯迪 02”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勤
勉履行各项受托管理职责,为维护全体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受托管理人特提
请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2018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受托管理人于 2018 年 5 月 11 日向发行人发出了《关于要求凯迪生态环境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有效担保的函》(以下简称“《要求提供有效担保的函》”)。
     债券持有人是否继续要求发行人按照《要求提供有效担保的函》中的要求
就本期债券提供有效担保。
     以上议案,请予以审议。
附件六
         议案四:关于要求发行人提前清偿本期债券的议案
     因发行人出现偿债能力严重恶化、按期还本付息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情形,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16 凯迪 01”、“16 凯迪 02”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勤
勉履行各项受托管理职责,为维护全体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受托管理人特提
请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2018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要求发行人提前至 2018 年 5 月 25 日清偿本期债券。
     以上议案,请予以审议。
附件七
议案五:关于授权受托管理人向发行人采取法律措施并由债券持有人
                           承担全部费用的议案
       因发行人出现偿债能力严重恶化、按期还本付息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情形,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16 凯迪 01”、“16 凯迪 02”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勤
勉履行各项受托管理职责,为维护全体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受托管理人特提
请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2018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在要求发行人提前清偿本期债券后两个工作日内本期债券仍未清偿完毕,
债券持有人同意受托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从债券持有人的整体利益出发,
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代表债券持有人向发行人采取法律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提
起诉讼或仲裁、依法申请法定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债券持有人就采取前述法
律措施自行承担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聘请律师、会计师等第三方中介机构的
费用、诉讼费用、保全费用、担保费用等费用,以及受托管理人因按债券持有人
要求采取的相关行动所需的其他合理费用或支出)。
       受托管理人将设立专门账户,拟委托受托管理人采取上述法律措施的债券
持有人应当在本会议决议生效后七个工作日内,将其所持有本期债券份额对应金
额的采取前述法律措施的全部费用汇入受托管理人设立的专门账户中。受托管理
人将按照最终收到前述全部费用对应的本期债券金额作为采取前述法律措施时
所主张的债券金额,代表全部已支付前述全部费用的债券持有人采取前述法律措
施。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任何债券持有人对受托管理人的授权,不影响其他债
券持有人以自身名义采取相关行动。如果其他债券持有人选择以自身名义采取行
动的,上述债券持有人应在采取相关行动前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受托管
理人,受托管理人在采取上述法律措施时代表的债券持有人持有本期债券的金额
应扣除该等债券持有人持有的本期债券金额,受托管理人在授权范围内的代理行
为,对受托管理人所代表的债券持有人发生法律效力,该部分债券持有人予以认
可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受托管理人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炤、杨汝睿
联系电话:010-59026652、010-59026649
电子邮件:Zhao.Zhao@zdzq.com.cn;Rena.Yang@zdzq.com.cn
以上议案,请予以审议。
附件八
         议案六:关于授权受托管理人采取其他相关行动的议案
     因发行人出现偿债能力严重恶化、按期还本付息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情形,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16 凯迪 01”、“16 凯迪 02”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勤
勉履行各项受托管理职责,为维护全体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受托管理人特提
请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2018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在发行人违约时,受托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从全体债券持有人的整
体利益出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代表全体债券持有人:
     1、与发行人就本期债券清偿事宜进行谈判;
     2、受托参与发行人的重整、和解、重组或破产清算的法律程序;
     3、委托律师、会计师等中介机构协助或代表受托管理人和/或债券持有人
处理上述事宜。
     受托管理人在上述委托代理范围内的代理行为,债券持有人均予以承认,
并承担法律责任。
     以上议案,请予以审议。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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