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天顺
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494号文核
准,根据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顺风能”或“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公司最终向7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297,619,047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7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99,999,995.84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32,430,397.26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民币1,967,569,598.58元。上述资金已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资并于2016年10月28日出具会验字[2016]4907号《验资报告》,已全部存放于
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
司《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会同保荐机构中德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
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鄄城广顺新能源有限公
司与中德证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分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
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鄄城广顺新能源有限公司与中德证券、中信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太仓支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南阳广顺新
能源有限公司与中德证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支行签订《募集资
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菏泽广顺新能源有限公司与中德证券、上
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支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2016年11月9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的
公告》(公告编号:2016-074)。
三、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1、募集资金专户基本情况
账户名称:菏泽广顺新能源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支行
银行账号:89120154740008126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18年5月10日,菏泽广顺新能源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已按照相关承诺全
部投入“宣力新能源菏泽牡丹李村风电场项目(80MW)”,账户余额为0.00元。
3、专户注销情况
为便于账户管理,公司对该募集资金专户进行注销,集资金专户销户日期
为2018年5月10日,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已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
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菏泽广顺新能源有限公司同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除上述已注销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支行专户外,公司其
他募集资金专户均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四、备查文件
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回单。
特此公告。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