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暂停上市的公告 日期: 2018-5-10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2016年、2017年连续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14.1.1条、14.1.3条的规定以及本所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本所决定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自2018年5月15日起暂停上市。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在股票暂停上市期间,应当继续履行有关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公司义务,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8年5月10日
关于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暂停上市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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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5-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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