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7 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宝通科技”)于 2018 年
04 月 20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作出的决议,公司决定于 2018 年 05
月 15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召开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
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再次提醒投资者: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决定召开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方式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
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
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通过现场和网络投
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 年 05 月 15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8 年 05 月 15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8 年 05 月 14 日 15:00 至
2018 年 05 月 15 日 15:00 的任意时间。
5、股权登记日:2018 年 05 月 10 日(星期四)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无锡市新吴区张公路 19 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7、表决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
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
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8、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18 年 05 月 10 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详见附
件一)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如下:
1、审议《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审议《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7、审议《关于公司 2017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
情况的议案》;
8、审议《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9、审议《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0、审议《关于确认 2017 年度关联交易及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1、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包括如下子议案:
11.01 选举包志方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02 选举陈希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03 选举唐宇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04 选举张利乾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05 选举周莉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包括如下子议案:
12.01 选举邓雅俐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02 选举任小艳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03 选举郝德明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04 选举冯凯燕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3、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包括如下子议案:
13.01 选举冯玥煜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13.02 选举丁晶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议案 5 应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议案 11、12、13 为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非独立董事 5 人、独立董事 4 人、非职工
代表监事 2 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
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
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
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其中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 案 名 称 该列打钩的栏
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报告》及其
1.00 √
摘要
《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
2.00 √
报告》
《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
3.00 √
报告》
《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
4.00 √
告》
《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的
5.00 √
议案》
6.00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
7.00 √
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议案》
8.00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
9.00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关于确认 2017 年度关联交易及 2018 年度日常关
10.00 √
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提案 11、12、13 为等额选举)
应选人数
11.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5 人)
11.01 选举包志方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1.02 选举陈希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1.03 选举唐宇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1.04 选举张利乾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1.05 选举周莉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应选人数
12.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4 人)
12.01 选举邓雅俐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12.02 选举任小艳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12.03 选举郝德明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12.04 选举冯凯燕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 应选人数
13.00
案》 (2 人)
13.01 选举冯玥煜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13.02 选举丁晶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四、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
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股东须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二),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信封须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18 年 05 月 14 日(星期一)9:00-16:0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
地址:无锡市新吴区张公路 19 号
邮编:214112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
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五、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三。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十天前提交;
3、本次股东大会联系人:张利乾
联系电话:0510 -- 83709871
传真号码:0510 -- 83709871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日
附件一:《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三: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附件一
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
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提案
提 案 名 称 该列打钩 赞成 反对 弃权
编码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报告》
1 √
及其摘要
《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董事
2 √
会工作报告》
《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监事
3 √
会工作报告》
《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财务
4 √
决算报告》
《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利润
5 √
分配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
6 √
告》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7 √
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议案》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 √
8
案》
9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关于确认 2017 年度关联交易及 2018 年度日
10 √
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提案 11、12、13 为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 应选人数
11.00
案》 (5 人)
11.01 选举包志方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1.02 选举陈希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1.03 选举唐宇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1.04 选举张利乾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1.05 选举周莉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应选人数
12.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4 人)
12.01 选举邓雅俐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12.02 选举任小艳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12.03 选举郝德明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12.04 选举冯凯燕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应选人数
13.00
的议案》 (2 人)
选举冯玥煜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
13.01 √
事
13.02 选举丁晶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说明: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在选票栏中打“√”,“赞成”、“反对”、“弃权”三个选择项下都
不打“√”视为弃权,在两个选择项中打“√”按废票处理。若无明确指示,代理人可自行投票。)
委托股东姓名或名称(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股东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股东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1.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 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二
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参会登记表
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是否本人参会: 备注:
附件三
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5031
2、投票简称:宝通投票
3、投票时间:2018 年 05 月 15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4、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
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
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
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 11 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5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5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
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 12 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4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4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
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监事(如提案 13 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 2 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
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 2 位。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
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
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
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 年 5 月 15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8 年 5 月 14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
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8 年 5 月 15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
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
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
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