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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厦环能: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5-10

证券代码:833747证券简称:广厦环能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5月9日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韩军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二)会议出席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4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4,939,2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4.00%。

二、议案审议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4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4,939,2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4.00%。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审议通过《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代表董事会汇报董事会 2017年度工作情况。

同意股数49,392,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同意股数49,392,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监事会主席代表监事会汇报监事会2017年度工作情况。

2.议案表决结果: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监事会主席代表监事会汇报监事会2017年度工作情况。

同意股数49,392,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同意股数49,392,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2017年年度报告和报告摘要》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予以汇报。

同意股数49,392,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同意股数49,392,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2017年度审计报告》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信审字[2018]第1-00625号审计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信审字[2018]第1-00625号审计报告。

同意股数49,392,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同意股数49,392,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情况予以汇报。

同意股数49,392,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同意股数49,392,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2018年度财务预算情况予以汇报。

2.议案表决结果: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2018年度财务预算情况予以汇报。

同意股数49,392,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同意股数49,392,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兴展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李俊、张士东
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所审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与会股东签字确认的《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兴展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8年5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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