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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捷微电: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5-10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 年 5 月 10 日,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
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捷捷半导体
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现将该议案内容公告如下: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财务资助对象:捷捷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捷半导体”)。
    财务资助额度: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财务资助额度实行总量控
制,循环使用,即提供财务资助后从总资助额度中扣除相应款项,归还后总资助
额度即行恢复。
    资金主要用途:用于补充捷捷半导体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资金占用费:参照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年利率优惠 10%计算。
    资金使用期限:自款项到账之日起 12 个月内。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未达
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
    二、财务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一)财务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名称:捷捷半导体有限公司
    住所:南通市苏通科技产业园井冈山路 6 号
    法定代表人:王成森
    成立日期:2014 年 09 月 28 日
    注册资本:34470.3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半导体分立器件、半导体集成电路设计、制造(制造另设分支机
构)、销售、产品研发及技术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
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捷捷半导体 100%的股权。
    (二)被资助对象的主要财务数据
    项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18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51821.60 万元                 49580.80 万元
  负债总额             17577.99 万元                 14831.33 万元
   净资产              34243.61 万元                 34749.47 万元
    项目           2017 年度(经审计)        2018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2390.41 万元                 4405.51 万元
  利润总额               -112.92 万元                 674.49 万元
   净利润                -61.52 万元                  505.86 万元
    三、财务资质风险防范措施
    本次财务资助是在不影响公司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行的,被资助对象为
公司全资子公司,捷捷半导体已经建立了良好的风险控制体系,公司能够对其实
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未来,公司将按照自身的内控要求,加强
对捷捷半导体开展业务情况的评估,确保公司资金的安全。
    四、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10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全资子公司捷捷半导体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此次向捷捷半导体提供财务资助,是为了满足其资金需求,支持其业务发展,不
会影响公司自身的正常经营;捷捷半导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已经建立了良好
的风险控制体系,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本次提
供财务资助的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
    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10 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全资子公司捷捷半导体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经核查,监事会认
为:捷捷半导体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此次提供财务资助是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
营的情况下进行的,有利于促进其业务的发展;其次,捷捷半导体已经建立了良
好的风险控制体系,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风险
处于可控范围;本次财务资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会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捷捷半导体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有
助于降低其融资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全资子公司捷捷半导体有限
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后续资金需求,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已建立健全了提供财务资助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实施有
效管理和风险控制,确保资金安全和风险可控;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决策程序
合法合规,资金使用费定价公允,符合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以委托贷款的形式提供累计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财务资助额度,用于补充生产经营用资金之不足部分。
    六、其他事项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10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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