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L A I W U S T E E L C O R P O R A T I O N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 2 0 0 8 年度)
债券受托管理人
2009年 6 月30日1
重要声明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
均来源于发行人对外公布的《莱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年度报
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
招商证券对报告中所包含的相关引述内容和信息未进行独立验证,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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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
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
为招商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
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招商证券不承担任何责任。2
目 录
第一章 本期公司债券概况...................................................................................3
第二章 发行人2008 年度经营和财务状况........................................................6
第三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10
第四章 本期公司债券担保人.............................................................................12
第五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况.................................................................13
第六章 本期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14
第七章 本期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情况.................................................................15
第八章 发行人证券事务代表的变动情况.........................................................163
第一章 本期公司债券概况
一、核准文件和核准规模:本期公司债券业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116 号文件核准公开发行,核准规模为债券面
值不超过人民币20 亿元。
二、债券名称:莱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08 年公司债券(简称
“本期公司债券”)。
三、债券简称及代码:08 莱钢债、122007。
四、发行主体:莱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发行人”)。
五、债券期限:本期公司债券为10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第5
年期末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六、发行规模:本期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为20 亿元。
七、债券利率
本期公司债券票面年利率为6.55%,在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
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八、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期公司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
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本期公司债券的起息日为公司债券的发行首日,即2008 年3 月
25 日。公司债券的利息自起息日起每年支付一次,2009 年至2018 年
间每年的3 月25 日为上一计息年度的付息日(遇节假日顺延,下同)。4
本期公司债券到期日为2018 年3 月25 日,到期支付本金及最后一期
利息。公司债券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1 交易日,到期
本息的债权登记日为到期日前6 个工作日。在债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
登记在册的本期公司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上一计息年度的债券利
息或本金。本期公司债券的付息和本金兑付工作按照登记机构相关业
务规则办理。
九、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发行人发出关于投资者可行使债券回售选择权的提示性公告后,
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第5 个计息年度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
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
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投资者回售登记期: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
售给发行人的,须于上述提示性公告发布之日起10 个工作日内进行
登记;若投资者未作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债券至第10 个计息年度
期满。
十、担保方式
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为本期公司债券提供了无条件的不可撤
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十一、发行时信用级别
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
用等级为 AA,本期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 AA。
十二、跟踪评级结果5
2008 年度内,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评定,
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 AA。
十三、债券受托管理人
本期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四、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20 亿元,其
中约17 亿元用于偿还短期银行借款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银行借款,
约3 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6
第二章 发行人2008 年度经营和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莱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是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字[1996]282
号文批准,由莱芜钢铁总厂作为独家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而
设立的股份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字[1997]400 号和证监发字
[1997]401 号文批准,发行人于1997 年8 月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上市人民币普通股8,000 万股(含公司职工股800 万股),每股面
值1 元,发行价格每股6.73 元,募集资金总量53,840 万元。发行人
设立时总股本52,980 万股,其中国有法人股44,980 万股,社会公众
股8,000 万股(包括发行公司职工股800 万股),发行人于1997 年8
月22 日在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设立。1997 年8 月28 日经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字[1997]077 号文审核同意,可流通股份7,200 万股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挂牌交易。截至2008 年12 月31 日,发行人
注册资本为922,273,092 元。发行人控股股东为莱芜钢铁集团有限
公司,截至2008 年末该公司的持股比例为74.65%,山东省人民政府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
发行人自上市以来取得了快速的发展,资产质量、产品规模、盈
利能力及抗市场风险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