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 年 5 月 9 日,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8】0478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具体内容如下: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2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则的要求,经对你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为便于投资者理解,请公司从生产经营情况、业绩情况、财务信息等方面进一步补充披露下述信息。
一、公司生产经营及业绩情况
1.业绩变动较大。年报显示,公司报告期内各项财务指标近三年波动较大,
公司业绩在大幅下滑后又大幅提升。公司近三年营业收入分别为2017年25.58 亿
元、2016 年18.06亿元、2015年20.65亿元;归母净利润分别为2亿元、2252万元、
2.22亿元;扣非后净利润分别为1.91亿元、-4786万元、1.94亿元。公司解释业
绩变化的原因主要为面对医药行业政策及市场环境的不断变化,公司2016年主动进行营销渠道改革,2017年新的销售渠道基本建立。请公司补充披露:(1)公
司进行营销渠道改革主要针对的具体医药行业政策及市场环境情况,及前述政策和环境可能对公司业绩和经营的具体影响;(2)公司2016年对营销渠道改革的
具体措施,并用图表或数据等形式量化说明2015年、2016年因渠道改革公司主要产品销售和公司业绩的具体变化和影响情况;(3)公司2017年新建立的销售渠
道的具体情况,并用图表或数据等形式量化说明2016 年、2017年因渠道改革公司主要产品销售和公司业绩的具体变化和影响情况;(4)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
说明公司近三年业绩大幅变动的合理性。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2.分季度财务数据。年报披露,公司第一至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净利润、扣
非后净利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差异较大。尤其是第一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为负,以及第四季度收入较前三季度有较大增长,但净利润及扣非后净利润没有明显增长。请公司结合业务特点、经营安排以及营业收入、利润的确认时点和政策等,补充披露四个季度营业收入、净利润、扣非后净利润、经营活动产
生现金流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3.销售模式。年报披露,报告期内,公司在2016年基础上开展了客户优化和
商业架构精简,变多级体系为二级体系。截至2017 年末,公司一级商业优化到五十余家,二级商业达到七百余家。公司目前的终端覆盖包括OTC 终端、医药终端、第三终端。请补充披露:(1)公司商务体系、销售结构调整前后的对比情
况,及对公司的影响;(2)按销售终端分类,披露公司医药制造业务对应的营
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应收账款及其对应账期等情况;(3)结合公司医
药制造业务的销售渠道、销售模式,分别说明公司报告期内不同销售渠道、销售模式是否存在退货、退货的比例及相应的会计确认与处理,并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4)对照《指引》第九条,结合主要客户类型、客户地区分布等,补充披露公
司主要药(产)品终端市场定价原则及其可能存在的经营风险。
4、医药行业资质。由于行业的特殊性,医药公司具有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其
影响重大。请公司补充披露:(1)公司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及其
期限;(2)2017年将到期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等续期存在的障
碍、涉及产品的收入及占比,及到期未能续期对公司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二、公司财务信息
5.营业成本和毛利率。年报披露,公司软膏剂产品营业收入8.65亿元,增长
60%,营业成本1.4 亿元,增长5%,其中直接材料占成本46%,本期金额较上年增
加88.75%;公司胶囊剂产品毛利率43%,增加23%;注射剂产品毛利率71%,增加
29%。同时,公司东北地区、西北地区、西南地区涉及业务的毛利率较上年增长较大。请公司补充披露:(1)公司各分产品按治疗领域对应的营业收入、营业
成本;(2)结合直接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说明公司软膏剂产品营业收入、营
业成本变动不匹配的具体原因,以及胶囊剂产品、注射剂产品毛利率大幅增长的原因;(3)结合业务及产品类型,说明上述区域毛利率变化较大的原因;(4)
根据《指引》第十二条的要求,按照治疗领域补充披露公司主要中药产品涉及的重要药材品种、供求情况、采购模式以及其价格波动对公司药(产)品成本的影响情况。
6.销售费用。公司报告期内销售费用发生额6.94亿元,增长近58.34%。特别
是咨询服务费3.94 亿元,增长近156%;广告宣传费8367万元,增长27%。公司披
露主要原因为公司产品推广费用增加。请公司补充披露:(1)公司2016 年销售
费用发生额4.38 亿,较2015年下降仅3%,请结合公司销售渠道、销售模式等情
况,补充披露在近三年公司营业收入、经营业绩大幅下滑又大幅提升的情况下,公司销售费用维持不变又大幅提升的具体原因;(2)公司2016 年销售费用中咨
询服务费1.54 亿元,较2015 年增长近120%,请说明2016年、2017年咨询服务费
的具体明细及咨询服务涉及内容、前五名咨询服务对象涉及金额、是否为关联方,并说明咨询服务费近年来提升与营业收入等波动不匹配存在的原因;(3)公司
采用的广告模式、付款方式及会计处理。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7.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年报披露,公司报告期内应收票据2.85亿元,增长
107%。公司报告期内应收账款5.09亿元,增长42%。公司解释为销售增加所致。
期末共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3550万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报告期内应收
票据的交易背景、形成原因、前五大交易对方情况,是否为关联方,是否具有商业实质等;(2)截止2017 年12 月31 日账面应收票据的风险转移及期后兑付情
况;(3)公司本年收入确认条件、结算方式、销售政策等是否发生变化;(4)
请说明公司对票据交易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5)公司前五名应收款项的形
成原因、是否涉及关联方、款项回收进展及可能存在的风险;(6)公司应收账
款坏账准备是否计提充分。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8.存货。年报显示,公司报告期末存货账面价值5.08亿元,其中包括原材料
2.04 亿元、在产品4079 万元和库存商品2.62亿元。仅库存商品计提存货跌价准
备45.9万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存货中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的主要
构成;(2)结合公司存货减值测试的具体会计政策,以及主要材料、产成品价
格走势、保质期等,说明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合理性,并进行同行业对比;
(3)结合公司库存商品的构成及保质期,说明公司库存商品中的一年内到期、
两年内到期的存货量,到期后相关存货的会计处理及对公司的影响。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针对前述问题,依据《格式准则第2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定要求,对于公司认为不适用或因特殊原因确实不便说明披露的,应当详细披露无法披露的原因。
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公司于 2018 年 5月 16日之前,就上述事项予以披露,同时对定期报告作相应修订。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及时回复《问询函》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特此公告。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 5月 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