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3429 证券简称:康比特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北京康比特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收到自律监管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北京康比特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康比特”)股东北京惠谷康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惠力康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于2018年5月2日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股转公司”)对其出具的《关于对“北京惠谷康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采取要求提交书面承诺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和《关于对“北京惠力康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采取要求提交书面承诺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原文如下:
“北京惠谷康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账户(股东代码:
080025****)在交易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股票“康比特”(证券代码:833429)的过程中存在申报价格明显偏离行情揭示的最近成交价的行为,严重影响股票收盘价,违反了违反《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转让细则》第一百零九条第(三)项的规定。根据上述规则第一百一十五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 6.1 条的规定,现决定对该投资者采取要求提交书面承诺的监管措施。
“北京惠力康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账户(股东代码:
080032****)在交易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股票“康比特”(证券代码:833429)的过程中存在申报价格明显偏离行情揭示的最近成交价的行为,严重影响股票收盘价,违反了违反《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转让细则》第一百零九条第(三)项的规定。根据上述规则第一百一十五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 6.1 条的规定,现决定对该投资者采取要求提交书面承诺的监管措施。收到上述决定书后,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积极整改,股东北京惠谷康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惠力康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承诺不再违反股转系统《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转让细则》的相关规定,勤勉履行相应职责。公司董事会将组织全体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认真学习股转系统相关业务规则,强化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不断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严格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特此公告
北京康比特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8 年5 月 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