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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通世纪:关于重组业绩补偿承诺方变更部分承诺及新增承诺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5-09
证券代码:300310                 证券简称:宜通世纪                  公告编码:2018-049
                     广东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组业绩补偿承诺方变更部分承诺及新增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宜通世纪”)于近
日接到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并购深圳市倍泰健康测量分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倍泰健康”)时业绩补偿承诺方方炎林、李培勇、赵宏田、周松庆、张彦彬、
王有禹、胡兵、王崟、深圳市电广股权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上九方合
称“股份对价业绩补偿承诺方”)、樟树市睿日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樟树
市尽皆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和樟树市齐一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
上三方合称“现金对价业绩补偿承诺方”)的通知,上述股份对价业绩补偿承诺
方申请将原作出的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事项进行变更,上述现金对价业绩补偿
承诺方申请新增关于获得现金对价时间的承诺。
       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组业绩补偿承诺方变更部分承诺及新增承诺
的议案》,同意上述业绩补偿承诺方变更部分承诺及新增承诺的申请。具体情况
如下:
       一、重组情况概述
       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
东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方炎林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
批复》(证监许可[2017]453 号),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
方炎林等 16 名交易对方持有的倍泰健康 100%的股权。业绩补偿承诺方获得的股
份对价及现金对价情况如下:
                                                      获得股份对价    直接获得现金
 序号                业绩补偿承诺方
                                                          (股)      对价(万元)
   1      方炎林                                        28,269,543                  -
   2      深圳电广                                       4,367,892                  -
   3      李培勇                                         3,078,124                  -
证券代码:300310                    证券简称:宜通世纪                公告编码:2018-049
   4       赵宏田                                          220,323                   -
   5       周松庆                                          220,323                   -
   6       张彦彬                                          205,615                   -
   7       王有禹                                          146,866                   -
   8       胡兵                                            132,164                   -
   9       王崟                                            132,164                   -
   10      樟树市睿日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17,292.23
   11      樟树市尽皆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583.32
   12      樟树市齐一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2,409.45
                         合计                            36,773,014         20,285.00
       二、股份对价业绩补偿承诺方变更承诺情况
       1、原承诺内容
  承诺方                                      承诺内容
                  1、本企业如在 2017 年 2 月 5 日(含当日)之前因本次交易取得宜通世
              纪的股份,则自本次发行股份结束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同时,为保障本次
              交易盈利预测补偿承诺的可实现性,本企业应在履行全部业绩补偿承诺和减
              值补偿承诺后方可转让在本次发行中取得的宜通世纪股份;
                  2、本企业如在 2017 年 2 月 6 日(含当日)之后取得宜通世纪的股份,
              则自本次发行股份结束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在本次发行中取得的标的股份;
              本次发行股份结束日起 12 个月期限届满后,标的股份按照以下次序分批解锁:
                  (1)宜通世纪在指定媒体披露倍泰健康 2017 年度《专项审核报告》且
              业绩补偿承诺方已履行其相应 2017 年度全部业绩补偿承诺后,可转让 30%;
                  (2)宜通世纪在指定媒体披露倍泰健康 2018 年度《专项审核报告》且
 深圳市电     业绩补偿承诺方已履行其相应 2018 年度全部业绩补偿承诺后,累计可转让
 广股权管     60%;
 理合伙企
 业(有限         (3)宜通世纪在指定媒体披露倍泰健康 2019 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及
 合伙)       《减值测试报告》且业绩补偿承诺方已履行其相应 2019 年度全部业绩补偿承
              诺和减值补偿承诺后,累计可转让 100%。
                  同时,为保障本次交易盈利预测补偿承诺的可实现性,未经宜通世纪同
              意,未解锁的标的股权不得设置质押、权利限制等任何权利负担。
                  因本次交易取得的宜通世纪的股份,包括锁定期内本企业因宜通世纪分
              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衍生取得的宜通世纪股份。
                  若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或相关规定要求的锁定期长于上述承诺的锁
              定期的,本企业保证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相关规定进行相
              应调整。
                    本企业因本次交易获得的宜通世纪股份在解锁后减持时需遵守《公司
              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以及宜通世纪《公司章程》的
证券代码:300310                   证券简称:宜通世纪              公告编码:2018-049
             相关规定。
                 本人因本次交易取得的宜通世纪的股份,自本次发行股份结束日起 12 个
             月内不转让;本次发行股份结束日起 12 个月期限届满后,标的股份按照以下
             次序分批解锁:
                 1、宜通世纪在指定媒体披露倍泰健康 2017 年度《专项审核报告》且业
             绩补偿承诺方已履行其相应 2017 年度全部业绩补偿承诺后,可转让 30%;
                 2、宜通世纪在指定媒体披露倍泰健康 2018 年度《专项审核报告》且业
             绩补偿承诺方已履行其相应 2018 年度全部业绩补偿承诺后,累计可转让 60%;
                 3、宜通世纪在指定媒体披露倍泰健康 2019 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及《减
             值测试报告》且业绩补偿承诺方已履行其相应 2019 年度全部业绩补偿承诺和
             减值补偿承诺后,累计可转让 100%。
                 同时,为保障本次交易盈利预测补偿承诺的可实现性,本人承诺在履行
 方炎林、    完相应全部业绩补偿承诺之日后方可转让标的股份。在前述期间,未经宜通
 李培勇      世纪书面同意,标的股份不得设置质押、权利限制等任何权利负担。
                 因本次交易取得的宜通世纪的股份,包括锁定期内本人因宜通世纪分配
             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衍生取得的宜通世纪股份。
                 若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或相关规定要求的锁定期长于上述承诺的锁
             定期的,本人保证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相关规定进行相应
             调整。
                 本人因本次交易获得的宜通世纪股份在解锁后减持时需遵守《公司法》、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以及宜通世纪《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
                 本承诺函所使用的简称及其含义以本人与倍泰健康全体其他股东、倍泰
             健康、宜通世纪签署的《广东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倍泰健康
             测量分析技术有限公司及其股东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所指称
             的内容为准。
                 1、本人如在 2017 年 2 月 5 日(含当日)之前因本次交易取得宜通世纪
             的股份,则自本次发行股份结束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同时,为保障本次交
             易盈利预测补偿承诺的可实现性,本企业应在履行全部业绩补偿承诺和减值
 赵宏田、    补偿承诺后方可转让在本次发行中取得的宜通世纪股份;
 周松庆、
                  2、本人如在 2017 年 2 月 6 日(含当日)之后取得的标的股份,则自本
 张彦彬、
             次发行股份结束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其在标的股份;本次发行股份结束日起
 王有禹、
             12 个月期限届满后,标的股份按照以下次序分批解锁:
 胡兵、王
 崟              (1)宜通世纪在指定媒体披露倍泰健康 2017 年度《专项审核报告》且
             业绩补偿承诺方已履行其相应 2017 年度全部业绩补偿承诺后,可转让 30%;
                 (2)宜通世纪在指定媒体披露倍泰健康 2018 年度《专项审核报告》且
             业绩补偿承诺方已履行其相应 2018 年度全部业绩补偿承诺后,累计可转让
证券代码:300310                   证券简称:宜通世纪             公告编码:2018-049
             60%;
                 (3)宜通世纪在指定媒体披露倍泰健康 2019 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及
             《减值测试报告》且业绩补偿承诺方已履行其相应 2019 年度全部业绩补偿承
             诺和减值补偿承诺后,累计可转让 100%。
                 同时,为保障本次交易盈利预测补偿承诺的可实现性,未经宜通世纪同
             意,未解锁的标的股份不得设置质押、权利限制等任何权利负担。
                 因本次交易取得的宜通世纪的股份,包括锁定期内本人因宜通世纪分配
             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衍生取得的宜通世纪股份。
                 若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或相关规定要求的锁定期长于上述承诺的锁
             定期的,本人保证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相关规定进行相应
             调整。
                 本人因本次交易获得的宜通世纪股份在解锁后减持时需遵守《公司法》、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以及宜通世纪《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
     2、变更后承诺内容
     为保证倍泰健康的持续发展,更好地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股份对价
业绩补偿承诺方申请变更原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变更后的承诺内容如下:
  承诺方                                     承诺内容
                 1、截止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企业持有上市公司 4,367,892 股股份(以
             下简称“标的股份”),本企业无条件同意延长标的股份的锁定期,锁定期延
             长至业绩承诺期届满且业绩补偿承诺方已履行完毕全部业绩补偿承诺以及减
             值补偿承诺之日。在锁定期内,本企业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标的股份或将标
             的股份委托予他人管理,未经上市公司明确书面同意,本企业不得在该股份
             上设置质押、权利限制等任何权利负担。
                 2、本企业同意上市公司调整剩余尚未支付的现金对价的支付时间,即调
 深圳市电    整为在业绩承诺期届满且业绩补偿承诺方已履行完毕全部业绩补偿承诺以及
 广股权管    资产减值补偿承诺之后,再由上市公司按照相关约定支付。
 理合伙企
                 3、标的股份锁定期内,标的股份获得的上市公司分红留存在上市公司,
 业(有限
             待业绩承诺期届满且本企业已履行完毕全部业绩补偿承诺以及减值补偿承诺
 合伙)
             后,由上市公司按照相关约定支付。
                 4、本承诺函出具之后,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
             因增加的上市公司股份,亦属于标的股份的范畴,均应遵守上述锁定期以及
             分红的相关安排。
                 5、若本企业违反上述任一承诺事项,则本企业应向上市公司支付赔偿金
             人民币叁佰万元,赔偿金不足以补偿上市公司因此遭受的损失的,还应赔偿
             上市公司的全部损失。
证券代码:300310                    证券简称:宜通世纪            公告编码:2018-049
                   以上承诺函一旦作出,不可撤销。
                  1、截止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持有上市公司 31,347,667 股股份(以
             下简称“标的股份”),本人无条件同意延长标的股份的锁定期,锁定期延长
             至业绩承诺期届满且本人已履行完毕全部业绩补偿承诺之日。在锁定期内,
             本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标的股份或将标的股份委托予他人管理,未经上市
             公司明确书面同意,本人不得在该股份上设置质押、权利限制等任何权利负
             担。
                 2、本人同意上市公司调整剩余尚未支付的现金对价的支付时间,即调整
             为在业绩承诺期届满且本人已履行完毕全部业绩补偿承诺之后,再由上市公
             司按照相关约定支付该等款项。
 方炎林、
 李培勇          3、标的股份锁定期内,标的股份获得的上市公司分红留存在上市公司,
             待业绩承诺期届满且本人已履行完毕全部业绩补偿承诺后,由上市公司按照
             相关约定再向本人支付。
                 4、本承诺函出具之后,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
             因增加的上市公司股份,亦属于标的股份的范畴,均应遵守上述锁定期以及
             分红的相关安排。
                 5、若本人违反上述任一承诺事项,则本人应向上市公司支付赔偿金人民
             币叁亿元,赔偿金不足以补偿上市公司因此遭受的损失的,还应赔偿上市公
             司的全部损失。
                 1、截止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持有上市公司 220,323 股股份(以下简
             称“标的股份”),本人无条件同意延长标的股份的锁定期,锁定期延长至业
             绩承诺期届满且本人已履行完毕全部业绩补偿承诺以及减值补偿承诺之日。
             在锁定期内,本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标的股份或将标的股份委托予他人管
             理,未经上市公司明确书面同意,本人不得在该股份上设置质押、权利限制
             等任何权利负担。
                 2、本人同意上市公司调整剩余尚未支付的现金对价的支付时间,即调整
             为在业绩承诺期届满且本人已履行完毕全部业绩补偿承诺以及减值补偿承诺
             之后,再由上市公司按照相关约定支付。
 周松庆
                 3、标的股份锁定期内,标的股份获得的上市公司分红留存在上市公司,
             待业绩承诺期届满且本人已履行完毕全部业绩补偿承诺以及减值补偿承诺
             后,由上市公司按照相关约定支付。
                 4、本承诺函出具之后,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
             因增加的上市公司股份,亦属于标的股份的范畴,均应遵守上述锁定期以及
             分红的相关安排。
                 5、若本人违反上述任一承诺事项,则本人应向上市公司支付赔偿金人民
             币壹佰万元,赔偿金不足以补偿上市公司因此遭受的损失的,还应赔偿上市
             公司的全部损失。
证券代码:300310                   证券简称:宜通世纪             公告编码:2018-049
                 1、截止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持有上市公司 220,323 股股份(以下简
             称“标的股份”),本人无条件同意延长标的股份的锁定期,锁定期延长至业
             绩承诺期届满且本人已履行完毕全部业绩补偿承诺以及减值补偿承诺之日。
             在锁定期内,本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标的股份或将标的股份委托予他人管
             理,未经上市公司明确书面同意,本人不得在该股份上设置质押、权利限制
             等任何权利负担。
                 2、本人同意上市公司调整剩余尚未支付的现金对价的支付时间,即调整
             为在业绩承诺期届满且本人已履行完毕全部业绩补偿承诺以及减值补偿承诺
             之后,再由上市公司按照相关约定支付。
 赵宏田
                 3、标的股份锁定期内,标的股份获得的上市公司分红留存在上市公司,
             待业绩承诺期届满且本人已履行完毕全部业绩补偿承诺以及减值补偿承诺
             后,由上市公司按照相关约定支付。
                 4、本承诺函出具之后,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
             因增加的上市公司股份,亦属于标的股份的范畴,均应遵守上述锁定期以及
             分红的相关安排。
                 5、若本人违反上述任一承诺事项,则本人应向上市公司支付赔偿金人民
             币壹佰万元,赔偿金不足以补偿上市公司因此遭受的损失的,还应赔偿上市
             公司的全部损失。
                 1、截止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持有上市公司 132,164 股股份(以下简
             称“标的股份”),本人无条件同意延长标的股份的锁定期,锁定期延长至业
             绩承诺期届满且本人已履行完毕全部业绩补偿承诺以及减值补偿承诺之日。
             在锁定期内,本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标的股份或将标的股份委托予他人管
             理,未经上市公司明确书面同意,本人不得在该股份上设置质押、权利限制
             等任何权利负担。
                 2、本人同意上市公司调整剩余尚未支付的现金对价的支付时间,即调整
             为在业绩承诺期届满且本人已履行完毕全部业绩补偿承诺以及减值补偿承诺
             之后,再由上市公司按照相关约定支付。
 胡兵
                 3、标的股份锁定期内,标的股份获得的上市公司分红留存在上市公司,
             待业绩承诺期届满且本人已履行完毕全部业绩补偿承诺以及减值补偿承诺
             后,由上市公司按照相关约定支付。
                 4、本承诺函出具之后,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
             因增加的上市公司股份,亦属于标的股份的范畴,均应遵守上述锁定期以及
             分红的相关安排。
                 5、若本人违反上述任一承诺事项,则本人应向上市公司支付赔偿金人民
             币壹佰万元,赔偿金不足以补偿上市公司因此遭受的损失的,还应赔偿上市
             公司的全部损失。
 王崟            1、截止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持有上市公司 132,164 股股份(以下简
             称“标的股份”),本人无条件同意延长标的股份的锁定期,锁定期延长至业
证券代码:300310                   证券简称:宜通世纪             公告编码:2018-049
             绩承诺期届满且本人已履行完毕全部业绩补偿承诺以及减值补偿承诺之日。
             在锁定期内,本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标的股份或将标的股份委托予他人管
             理,未经上市公司明确书面同意,本人不得在该股份上设置质押、权利限制
             等任何权利负担。
                 2、本人同意上市公司调整剩余尚未支付的现金对价的支付时间,即调整
             为在业绩承诺期届满且本人已履行完毕全部业绩补偿承诺以及减值补偿承诺
             之后,再由上市公司按照相关约定支付。
                 3、标的股份锁定期内,标的股份获得的上市公司分红留存在上市公司,
             待业绩承诺期届满且本人已履行完毕全部业绩补偿承诺以及减值补偿承诺
             后,由上市公司按照相关约定支付。
                 4、本承诺函出具之后,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
             因增加的上市公司股份,亦属于标的股份的范畴,均应遵守上述锁定期以及
             分红的相关安排。
                 5、若本人违反上述任一承诺事项,则本人应向上市公司支付赔偿金人民
             币壹佰万元,赔偿金不足以补偿上市公司因此遭受的损失的,还应赔偿上市
             公司的全部损失。
                 1、截止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持有上市公司 205,615 股股份(以下简
             称“标的股份”),本人无条件同意延长标的股份的锁定期,锁定期延长至业
             绩承诺期届满且本人已履行完毕全部业绩补偿承诺以及减值补偿承诺之日。
             在锁定期内,本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标的股份或将标的股份委托予他人管
             理,未经上市公司明确书面同意,本人不得在该股份上设置质押、权利限制
             等任何权利负担。
                 2、本人同意上市公司调整剩余尚未支付的现金对价的支付时间,即调整
             为在业绩承诺期届满且本人已履行完毕全部业绩补偿承诺以及减值补偿承诺
             之后,再由上市公司按照相关约定支付。
 张彦彬
                 3、标的股份锁定期内,标的股份获得的上市公司分红留存在上市公司,
             待业绩承诺期届满且本人已履行完毕全部业绩补偿承诺以及减值补偿承诺
             后,由上市公司按照相关约定支付。
                 4、本承诺函出具之后,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
             因增加的上市公司股份,亦属于标的股份的范畴,均应遵守上述锁定期以及
             分红的相关安排。
                 5、若本人违反上述任一承诺事项,则本人应向上市公司支付赔偿金人民
             币壹佰万元,赔偿金不足以补偿上市公司因此遭受的损失的,还应赔偿上市
             公司的全部损失。
                 1、截止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持有上市公司 146,866 股股份(以下简
 王有禹      称“标的股份”),本人无条件同意延长标的股份的锁定期,锁定期延长至业
             绩承诺期届满且本人已履行完毕全部业绩补偿承诺以及减值补偿承诺之日。
             在锁定期内,本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标的股份或将标的股份委托予他人管
证券代码:300310                  证券简称:宜通世纪             公告编码:2018-049
             理,未经上市公司明确书面同意,本人不得在该股份上设置质押、权利限制
             等任何权利负担。
                 2、本人同意上市公司调整剩余尚未支付的现金对价的支付时间,即调整
             为在业绩承诺期届满且本人已履行完毕全部业绩补偿承诺以及减值补偿承诺
             之后,再由上市公司按照相关约定支付。
                 3、标的股份锁定期内,标的股份获得的上市公司分红留存在上市公司,
             待业绩承诺期届满且本人已履行完毕全部业绩补偿承诺以及减值补偿承诺
             后,由上市公司按照相关约定支付。
                 4、本承诺函出具之后,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
             因增加的上市公司股份,亦属于标的股份的范畴,均应遵守上述锁定期以及
             分红的相关安排。
                 5、若本人违反上述任一承诺事项,则本人应向上市公司支付赔偿金人民
             币壹佰万元,赔偿金不足以补偿上市公司因此遭受的损失的,还应赔偿上市
             公司的全部损失。
     三、现金对价业绩补偿承诺方新增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樟树市
睿日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所获现金对价由上市公司分四期支付,具体如下:
     上市公司于标的公司股权交割完成后一个月内,支付 30%;
     上市公司配套募集资金到帐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 60%;标的公司股权交割
完成后 6 个月内配套募集资金未能到账的,上市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
     上市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倍泰健康 2017 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后的十个工
作日内,支付 5%;
     上市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倍泰健康 2018 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后的十个工
作日内,支付 5%。
     樟树市尽皆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和樟树市齐一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
伙)所获现金对价由上市公司分四期支付,具体如下:
     上市公司于标的公司股权交割完成后一个月内,支付 30%;
     上市公司配套募集资金到帐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 30%;标的公司股权交割
完成后 6 个月内配套募集资金未能到账的,上市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
证券代码:300310                    证券简称:宜通世纪             公告编码:2018-049
     上市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倍泰健康 2017 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后的十个工
作日内,支付 20%;
     上市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倍泰健康 2018 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后的十个工
作日内,支付 20%。
     为保证倍泰健康的持续发展,更好地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现金对价
业绩补偿承诺方申请新增关于获得现金对价时间的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截止本承诺函出具之日,上市公司已向本企业支付现金对价人民币
                   155,630,070 元,本企业现无条件同意上市公司调整剩余尚未支付的现
 樟树市睿日投      金对价的支付时间,即调整为在业绩承诺期届满且业绩补偿承诺方已履
 资管理中心        行完毕全部业绩补偿承诺以及减值补偿承诺后十个工作日内,由上市公
 (有限合伙)      司按照相关约定支付剩余尚未支付的现金对价。
                       以上承诺函一旦作出,不可撤销。
                       截止本承诺函出具之日,上市公司已向本企业支付现金对价人民币
                   3,499,920 元,本企业现无条件同意上市公司调整剩余尚未支付的现金
 樟树市尽皆投      对价的支付时间,即调整为在业绩承诺期届满且业绩补偿承诺方已履行
 资管理中心        完毕全部业绩补偿承诺以及减值补偿承诺后十个工作日内,由上市公司
 (有限合伙)      按照相关约定支付剩余尚未支付的现金对价。
                       以上承诺函一旦作出,不可撤销。
                       截止本承诺函出具之日,上市公司已向本企业支付现金对价人民币
                   14,456,700 元,本企业现无条件同意上市公司调整剩余尚未支付的现金
 樟树市齐一投      对价的支付时间,即调整为在业绩承诺期届满且业绩补偿承诺方已履行
 资管理中心        完毕全部业绩补偿承诺以及减值补偿承诺后十个工作日内,由上市公司
 (有限合伙)      按照相关约定支付剩余尚未支付的现金对价。
                       以上承诺函一旦作出,不可撤销。
     四、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重组业绩补偿承诺方变更部分承诺及新增承诺的事项,
能更好地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因此,董事会一致同意本次重组业绩补偿承
诺方变更部分承诺及新增承诺的事项。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重组业绩补偿承诺方变更部分承诺及新增承诺事项
证券代码:300310                  证券简称:宜通世纪        公告编码:2018-049
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
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保护
上市公司的利益,本次变更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重组业绩补偿承诺方变更部分承诺及新增承诺事项。
       六、监事会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重组业绩补偿承诺方变更部分承诺及新增承诺的事项
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
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等相关规定,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七、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广发证券认为:本次重组业绩补偿承诺方变更及新增承诺事宜,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
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等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
的情形。同时,截至 2018 年 5 月 3 日,方炎林、李培勇所持上市公司股票质押
率较高,尽管方炎林、李询(方炎林配偶)、李培勇已分别承诺于 2018 年 9 月
30 日之前解除该等股份质押,但若倍泰健康不能实现 2018 年、2019 年承诺净利
润,且方炎林、李培勇未在 2018 年 9 月 30 日之前解除上述股份质押,则方炎林、
李培勇可能出现无法偿还业绩补偿的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提请投资者关注方炎
林、李培勇股票质押事宜可能引致的业绩补偿风险。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重组业绩补偿承诺方变更部分承诺及新增承诺事项的独立
意见
     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组业绩补
偿承诺方变更及新增承诺之核查意见
证券代码:300310   证券简称:宜通世纪            公告编码:2018-049
     特此公告。
                                   广东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8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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