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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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二00九年度第二次会议于二00九年六月十九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全体监事,并于二00九年六月二十六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高成勇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人员认真讨论,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将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入厦门象屿现代物流园区国贸泰达物流仓工程项目节余部分转为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结转为公司流动资金,符合《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可节约公司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因此,监事会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通过对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和《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有效降低财务费用,提升业绩,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二00九年度第二次会议决议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0九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