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光正集团”) 于近期收到 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报的问询函》 (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8】第 53 号) (以下简称“《问询函》”),深圳 证券交易所要求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就《问询函》相关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并在 2018 年 5 月 9 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对外披露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董事会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及审计机构对 《问询函》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鉴于《问询函》涉及的部分事项需要进一 步补充和完善,且需相关审计机构出具核查意见,公司预计无法在 2018 年 5 月 9 日之前完成回复工作。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回复《问询函》, 最迟不晚于 2018 年 5 月 16 日报送说明材料并对外披露。 特此公告。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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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5-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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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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