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尚品宅配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尚品宅配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8年5月3
日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10,390,000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
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
每10股派9.0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
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
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
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
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0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
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2.0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
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1.0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公司总股本为110,390,000股,分红后公司总股本增至198,702,000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5月14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年5月15
日。
1/3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8年5月1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18年5月15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
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
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18年5
月1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
1 02*****654 李连柱
2 08*****752 深圳市达晨财信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 08*****883 天津达晨创富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
4 00*****446 周淑毅
5 01*****718 彭劲雄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8年5月4日至登记日:2018年5月14日),
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
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8年5月15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2/3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本次转增股本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 比例
(股)
(股) (%) (股) (%)
一、限售条件
流通股/非流 73,192,256 66.30 58,553,805 131,746,061 66.30
通股
二、无限售条
37,197,744 33.70 29,758,195 66,955,939 33.70
件流通股份
三、总股本 110,390,000 100.00 88,312,000 198,702,000 100.00
七、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198,702,000股摊薄计算,2017年年度,
每股净收益为1.9126元。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州市天河区花城大道85号3501房之自编01-05单元
咨询联系人:何裕炳、罗时定
咨询电话:020-85027987
传真电话:020-85027983
广州尚品宅配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7 日
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