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8107 证券简称:中集股份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重庆中集汽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议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重庆中集汽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了《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18-010),定于2018年5月18日召开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5月15日。
一、增加临时提案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5月7日收到公司股东邱红阳提交的《关于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提议函》,提议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关于2017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现将增加议案情况补充通知如下:
(一)《关于2017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议案内容: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审〔2018〕8-222号《审计报告》披露,公司2017年年度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3,645,468.94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26,162,442.95元。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56,700,000股为基数,向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权益登记日在册的全
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2,680,000.0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本次分派现金红利的个人股东适用《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相关税收政策。
二、董事会关于增加临时提案的意见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两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说明临时提案的内容。”
经董事会审核,截至2018年5月7日,邱红阳直接持有公司49,9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88.10%。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为2018年5月18日,故提案人资格、提案时间及提案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且提案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具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审议事项。故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股东邱红阳提出的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调整后的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6.审议《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8.审议《关于2017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5月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2017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2)。
四、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
除审议事项增加《关于2017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外,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4月24日披露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18-010)中列明的其他事项无变化。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关于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提议函》
特此公告。
重庆中集汽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8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