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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柏新材: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5-07

证券代码:832862 证券简称:惠柏新材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5月3日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嘉定区博园路558号第2幢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杨裕镜董事长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二)会议出席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1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56,804,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2.09%。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1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56,804,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2.09%。

公司已于2018年4月12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发布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时间、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17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1.

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6,804,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2.

回避表决情况:

无。

(二)审议通过《2017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1.

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6,804,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2.

回避表决情况:

无。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1.

议案内容:

详见《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8-022)、《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8-023)。2.

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6,804,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

回避表决情况:

无。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1.

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6,804,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

回避表决情况:

无。

(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1.

议案内容:

为顺利完成公司年报披露工作,以及公司未来财务审计工作的延续完整性,公司拟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次公司年度审计的财务审计机构。2.

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6,804,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

回避表决情况:

无。

(六)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18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1.

议案内容:

详见《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18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5)。

2.

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2,565,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

回避表决情况:

股东惠利环氧树脂有限公司、广州惠翊贸易有限公司、游仲华、YAO-LUEN KANG(康耀伦)、孙晋恩作为关联方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

议案内容: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提高公司风险抵御的能力,并结合公司2017年的年度财务状况,公司2017年的年度利润暂不分配,公司未分配利润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

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6,741,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反对股数63,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

回避表决情况:

无。

(八)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

议案内容:

详见《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公告编号:2018-024)。

2.

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6,804,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

回避表决情况:

无。

(九)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1.

议案内容:

详见《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8-026)。2.

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6,804,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

回避表决情况:

无。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向宁波银行申请信用贷款并由公司实际控

制人及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1.

议案内容:

详见《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8-027)。2.

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3,558,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

回避表决情况:

股东惠利环氧树脂有限公司、游仲华、YAO-LUEN KANG(康耀伦)作为关联方回避表决。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向上海农商银行申请信用贷款并由公司

实际控制人及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1.

议案内容:

详见《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8-028)。

2.

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3,558,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

回避表决情况:

股东惠利环氧树脂有限公司、游仲华、YAO-LUEN KANG(康耀伦)作为关联方回避表决。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1.

议案内容:

详见《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9)。2.

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6,804,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

回避表决情况:

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炜衡(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 顾倩、唐芳
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二)《北京炜衡(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8年5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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