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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宜化:八届三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5-07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三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 2018 年 5 月 4 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
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4 月 25 日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人,
实到董事 9 人,会议由董事长张忠华先生主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
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
定的议案》
    公司拟将持有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宜化”)
80.10%的股权转让给宜昌新发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昌新
发”),对新疆宜化进行重组。重组完成后,宜昌新发将持有新疆宜化
80.10%的股权,公司将持有新疆宜化19.90%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
重大资产出售”或“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或“本次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
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对照公司实际情况
并就相关事项进行逐项自查后,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实施本次重
大资产重组的各项要求和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方案的议案》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方案议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交易对方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为:宜昌新发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中国(湖北)自贸区宜昌片区发展大道 55 号
    法定代表人:黄智华
    注册资本:150,000 万元人民币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投资新兴产业和石油化工、新能源、环保行业;风险
投资、实业投资与资产管理;科技工业园区建设;土地开发及整理;
企业股权投资及并购(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发放贷款等金融业务,不得向社会公众销售理财类产品)(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标的资产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新疆宜化 80.10%股权。
    1、新疆宜化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
    注册地:新疆昌吉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新疆宜化低碳循环经济
产业园
    法定代表人:黄万铭
    注册资本:350,000 万元人民币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主要经营范围:火力发电;热力生产和供应;对电石、烧碱、PVC、
氧气行业的投资;水泥制造、销售:尿素、化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危
险化学品除外),销售:化肥、机械设备,化工技术咨询,货物与技
术进出口业务,销售化工设备,水泥制品的制造和销售,道路货物运
输;技术服务,其他技术开发、咨询、交流、转让、推广服务;工业
盐的销售(不含危险品及一类易毒化学品)
    2、标的资产的股权结构
         标的资产        股东            持股比例
         新疆宜化        湖北宜化        100%
    3、标的资产已质押部分的处理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新疆宜化 80.10%股权,其中 20%的股权已
质押给宜昌市夷陵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30.10%的股权已质押给兴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
    经与相关质权人协商,本次重组中,湖北宜化对宜昌市夷陵国有
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债务进行提前偿还,相应解除对上述 20%股权的
质押;湖北宜化提供 60,000 万元保证金为其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宜昌分行的债务提供担保,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解除对
上述 30.10%股权的质押。交割完成后,宜昌新发再将上述 30.10%的
股权质押给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同时解除相应的保证金
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定价依据及交易价格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的最终价格以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资产
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记载的评估值为依据,并由交易各方协
商确定。
    根据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并经宜昌市人民政
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的京信评报字(2018)第 124 号《湖
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转让涉及的新疆宜化化工有限
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新疆宜化净资产的评估价值为 129,836.97 万元,参考评估
值,经交易双方协商,新疆宜化 80.10%股权的转让价格为 103,999.41
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交易对价的支付方式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价以现金方式分期支付,于重组协议生效且本
次股权转让交割完毕后 10 个工作日内支付交易对价的 20%,即
20,799.882 万元;于 2018 年 6 月 25 日前支付交易对价的 80%,即
83,199.528 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过渡期损益安排
    自评估基准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起至本次交易中股权转让
的工商变更登记完成日为过渡期。新疆宜化在过渡期产生的损益均由
宜昌新发享有或承担,股权转让价款不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职工安置
    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不涉及职工安置问题,新疆宜化与其员工之间
的劳动关系不发生变化。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债权债务处置
    1、自 2016 年 2 月以来,为保证新疆宜化正常经营,公司对新疆
宜化进行了多笔股东借款,截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待偿还余额为
4,579,243,224.15 元。为进行规范化管理,湖北宜化以银行委托贷
款方式置换上述借款,借款期限二至六年,借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
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由宜昌新发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相关委托
贷款协议及担保协议于重组协议生效后由公司、宜昌新发、新疆宜化
及贷款银行另行签署,委托贷款的具体金额、期限以公司、宜昌新发、
新疆宜化和贷款银行签订的委托贷款协议为准;并提请授权董事会与
宜昌新发、新疆宜化及贷款银行另行签署委托贷款协议及担保协议。
    2、截至目前,公司为新疆宜化的部分金融机构借款、融资租赁
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公司、宜昌新
发及新疆宜化共同与相关债权人沟通,变更担保方式为公司和宜昌新
发按照持股比例为新疆宜化提供保证担保。经与债权人协商无法变更
担保方式的,新疆宜化应提供公司认可的抵押物,为公司超出出资比
例对其提供的担保进行反担保。
    3、新疆宜化为公司或公司其他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在本次重组
完成后,新疆宜化应继续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4、除上述情形外,本次交易后新疆宜化为独立法人主体,其全
部债权债务由其自身依法享有和承担。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标的资产过户
    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于重组协议生效之日起五个工作
日内办理。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决议有效期
    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决议自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宜昌新发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签署<
关于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之重组协议>的议案》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
有限公司与宜昌新发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关于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
之重组协议>刊登在同日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
售报告书>及其摘要的议案》(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
售 报 告 书 > 及 其 摘 要 刊 登 在 同 日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交易对方宜昌新发产业投资有
限公司与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前不存在关联关系,因此本次重大资产
出售不构成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相关规定的议案》 详见巨潮
资讯网同日公告 2018-048,网址: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
    本次交易不涉及购买资产之情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后公司的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2016 年修订)》第十三条的规定,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构
成重组上市。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相关审计报
告、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审阅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
    同意如下本次交易中相关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文件:
    公司拟聘请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以 2017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对目标资产进行审计,出具了
《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18]第 2-00941 号);
以 2017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对上市公司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湖
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18]第 2-01173 号);
以 2017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对上市公司备考合并财务报表进行审
阅,并出具了大信阅字[2018]第 2-00005 号《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
公司审阅报告》。公司聘请的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
2017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对目标资产进行评估,出具了《湖北宜
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转让涉及的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京信评报字[2018]第 124 号),截
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新疆宜化净资产的评估价值为 129,836.97 万
元,参考评估值,经交易双方协商,新疆宜化 80.10%股权的转让价
格为 103,999.41 万元。上述评估报告已经宜昌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
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
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意见的议
案 》(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同 日 公 告 2018-049 , 网 址 :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
规性和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同
日公告 2018-050,网址: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8 年-2020 年)股东
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8 年-2020 年)股东回报
规划刊登在同日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详见巨潮资
讯网同日公告 2018-051,网址: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提示及填补措施的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同日公告 2018-052,网址: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重大
资产出售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有关事宜的顺利进行,提请股东大会批
准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交易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签署、补充、递交、呈报、执行本次重大资产出
售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并办理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
申报事项。
    2、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政府主管部门及有权监管机构的
核准情况以及市场情况,负责办理和决定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具体事
宜。
    3、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股东大会决
议,授权董事会就具体情况制定和实施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有关的一
切事宜的具体方案。
    4、如国家对重大资产出售出台新的规定、监管部门政策要求或
市场条件发生变化等,根据新规定及变化情况对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方
案进行调整。
    5、聘请中介机构处理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事宜。
    6、办理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有关的公司章程有关条款修改、工
商变更登记等事项(如涉及)。
    7、在法律、法规、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范围内,办
理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的其他事宜。
    8、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同日公告 2018-053,网址: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5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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