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阳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18 年 4 月 28 日以 OA 和电
子邮件的形式发出通知,并于 2018 年 5 月 4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
参与表决监事 3 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泽春主持。经与会监
事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1、会议以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审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
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
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建立、
健全公司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高层管理人员及员工的积极性,实现员工与公
司共同发展。公司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形。
2、会议以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内部
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特此公告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 年 5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