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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18】第 96 号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部在年报事后审查中关注到以下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1.87亿元,同比增长 17.47%;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593.92万元,同比下降 0.1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52亿元,同比
下降-1,069.45%。请公司补充说明以下内容:
(1)请公司结合行业整体情况、各主要产品价格、成本及产品构
成等情况,详细说明主营业务实现利润大幅下滑的原因。
(2)医药流通业务销售收入较上年增长 26.72%,毛利率增加
5.17%。请结合同行业可比医药流通上市公司情况、公司在该领域的
竞争优势等,说明毛利率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
(3)中药材销售收入同比增长 32.34%,销量同比上升 23.39%,
主要产品“中药材”每公斤销售价格较上年同期有所增长,但该产品毛利率较上年同期减少 3.60%。请公司对中药材的销售单价、生产成
本进行具体分析,并结合同行业可比中药材上市公司情况说明毛利率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
(4)请公司分别按照医药制造、医药流通、中药材三个主要行业,
分别列式前五大客户的名称、销售收入、占该类业务收入的比例、关联关系;若发生重大变动,请说明原因。
(5)请公司分别按照医药制造、医药流通、中药材三个主要行业,
分别列式前五大供应商的名称、金额,占该类采购的比例、关联关系;若发生重大变动,请说明原因。
(6)8 家主要子公司中仅 1 家亏损,共实现净利润 1.66 亿元,
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529.02万元。请公司结合上述子公司盈利情况
和利润表科目,详细分析合并报表下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亏损的具体原因。
2、2017年 9月 29日,公司将生物岛 2号地块及附着物按照 2017
年 8月 31日经审计的账面价值 13.92亿元划转至广州协和精准医疗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和医疗”)。2017年 12月 26日,公司向关联方广州市昆仑投资有限公司出售协和医疗 100%股权,评估价值
16.07亿元,交易价格 16.20亿元,该交易产生净利润 1.33亿元。请
公司针对该情况补充说明以下内容:
(1)先向协和医疗注入资产又出售其股权的原因,在资产注入时
是否已有出售的计划,该交易是否具有商业实质,是否存在年末突击调节利润的情形;
(2)截至出售日 2017年 9月 29日,生物岛 2号地块附着工程在
建工程的具体内容及金额,其中资本化利息的金额计算依据,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3)在前次资产转移日,按建筑面积分摊至 2号地块的非资本化
利息、印花税合计约 2,481.62 万元一并计入了协和医疗的费用,但
在截至 2017年 11月 30日的审计报告中,协和医疗利润表项目均为0元。请公司说明前后两次财务报表不一致的原因。
(4)资产评估中,在建工程评估增值金额为 6.34 亿元,增值率
近 70%。请评估师说明在建工程评估的具体过程,大幅增值的合理性。
3、报告期末,商誉余额为 6.47亿元,本年度无新增商誉减值。
请公司补充说明以下内容:
(1)形成商誉的被投资公司主要财务数据、业绩承诺(如有)、
实现利润与承诺利润的差异(如有);
(2)结合上述公司的业绩情况,说明本年度未计提商誉减值的判
断依据、测试过程及合理性,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4、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 1.03亿元,资本化率超过 60%。请
公司按研发项目说明自项目开始费用化支出金额、资本化支出金额、符合开发阶段的具体时点及依据、药品类别、进展情况,研发支出进行资本化的具体时点及依据,是否符合公司会计政策和《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5、报告期末,公司无形资产中专利权期末账面价值为 9,960.86
万元,本年度计提减值 245.89万元。请公司补充说明无形资产中专
利权的具体内容、发生减值的原因、减值金额的确定依据,无形资产减值金额是否充足。
6、2016年、2017年,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
为 21.73亿元、23.16亿元,同期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18.62亿元、21.87
亿元,且从 2016年起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大幅增长,分别为 7.95亿元,
8.08亿元。根据年报披露内容,公司子公司湖北天济、沪谯药业均以
医院客户为主,应收账款周期较长。请公司补充说明以下内容:
(1)结合 2017年度收入实现情况、应收账款回收情况、行业特
点等,说明现金流是否与生产经营活动相匹配,并列示勾稽关系。
(2)请结合公司业务特点、应收账款政策及票据结算方式,量
化分析应收账款余额变动的合理性,并说明期后回款情况。
7、报告期,公司对第一大客户吴江上海蔡同德堂中药饮片有限
公司的销售额 1.08亿元,该客户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沪谯药业的参股
公司。请说明上述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及公允性,该交易是否具有商业实质,参股公司最终对外销售实现情况以及该顺流交易对合并报表的影响。
8、2017年,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1,289.69万元,转回或转
销 149.76万元。请补充说明以下内容:
(1)存货跌价准备转回和转销的具体金额及原因,存货的具体
内容、金额、用途;
(2)结合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亏损的情况,说明
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和合理性。
9、针对与长白山人参市场的诉讼事项,请公司补充说明:
(1)截至目前,公司应收的业绩补偿款、委托贷款本金及利息
收回金额,计提坏账准备的金额、计提依据、计提的充分性及合理性。
(2)对长白山人参市场的投资分类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
算的依据、未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10、报告期内,投资收益中其他金额为 2,061.44万元,请说明
涉及投资的具体内容、金额的确定依据。
11、报告期内,公司将持有的广州梧桐富鑫 10%股权转让给银达
投资。本次交易完成后,梧桐富鑫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范围。请公司补充说明以下内容:
(1)结合其余股东股权转让对价,说明公司以 0 元进行股权转
让的原因及公允性;
(2)梧桐富鑫设立以来的主要财务数据,合并范围发生变化对
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12、报告期内,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房产期末账面价值为 2.82
亿元,请公司补充说明上述房产的租期、租金等主要条款、年租金收入,并未作为投资性房地产核算的原因,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13、报告期末,在建工程利息资本化金额合计 6,197.48万元,
请公司分项目逐条说明是否符合利息资本化条件,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并列式计算过程。
14、报告期内,公司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为 5,510.32
万元,同比增长 62.52%,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83.57%。请公司列式上述政府补助的项目内容、发放主体、金额、收
到时间,与资产相关或与收益相关的判断依据、及证明材料。
15、本年财务费用 1.63亿元,较去年增长 169.33%。请公司补
充说明以下内容:
(1)手续费及其他支出 1,586.89万元的主要内容及金额;
(2)本年度汇兑损益为 0的合理性。
16、报告期末,公司短期借款金额为 16.49亿元,长期借款金额
为 9.26亿元,应付债券金额为 8.96亿元。公司货币资金账面金额
14.14亿元,其中 5.35亿使用权利受到限制。请公司结合日常生产
经营营运资金需求量、短期负债和长期负债的偿还期,说明是否存在债务到期无法偿还的风险,及债务偿还计划。
17、报告期末,末受限制的货币资金 5.35亿元,较年初增加 1.8
亿元,增长 50.79%,请进一步说明:
(1)请按项目详细说明受限货币资金大幅增长原因;
(2)应收账款保理保证金年末余额 1,062.55万元,请详细说明
应收账款转让的金额,账龄,保理的类型,主要条款和手续费金额,以及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18、康享有限公司在启德控股有限公司及广东启德酒店有限公
司的投资权益受损一案的诉讼进展情况,并根据诉讼进展情况说明是否需要计提预计负债以及计提金额的合理性(如需)。
19、报告期末,预付款项余额为 1.49亿元,较上年末增长
109.72%。请公司补充说明:
(1)预付款余额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
(2)前五大预付对象名称、关联关系、账龄、形成原因;
(3)2年以上预付款长期挂账的原因及合理性,预付款项目进展
情况,是否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
20、报告期内,“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中存在向
股东借入款项 6,315.14万元。请公司补充说明该笔款项形成原因、
主要用途、借款金额、借款利率等主要条款,该笔债务是否涉及担保或公司资产权利受限。
21、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余额 13.49亿元,同比增长 343.05%。
请公司补充说明以下内容:
(1)“员工暂借款”及“其他”项目各自前五大明细及形成原因,
是否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
(2)其他应收纪昭辉采购款 1,205.94 万元形成的具体原因,纪
昭辉的基本情况、关联关系,是否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
(3)陕西龙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往来款余额变动原因,该公司的
基本情况、关联关系,具体合作经营的模式,以及合作进展情况,是否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
22、请公司结合保健品业务销售模式及流程,补充说明经营过程
中的合法合规性,保健品销售业务是否存在重大违法违规情形。
23、报告期内,公司的全部收入来源于国内,但已设立多个境外
实体。请列示境外实体的主营业务、主要财务数据,现已开展业务情况,以及及公司未来海外发展战略。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 5月 18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同时抄送广东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特此函告。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18年 5月 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