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股份及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
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
年02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预案的议案》,并于2018
年3月13日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
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
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的相关规定,
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及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鉴于需开立证券账户及定期报告窗口期等因素影响,截至 2018
年 4 月 30 日,公司回购股份数量为 0。
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2 日首次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回购股
份 154,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2%,最高成交价为 12.17 元/股,
最低成交价为 12.17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 1,883,075.52。
根据上述的法律法规,在实施回购方案前需公告回购报告书
和法律意见书,由于时间安排考虑欠周的原因,关于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报告书和法律意见书尚未完成。
由此,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我们表示诚挚的歉意。
根据上述的法律法规,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在回购期限
内实施本回购计划,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