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
2017 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北京东方新星石
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7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将于 2018 年 5
月 22 日召开 2017 年度股东大会。
2018 年 5 月 4 日,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
公司章程>部分内容》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请将该议案以临时提案方式提交公
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一并审议。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
次会议决定于 2018 年 5 月 22 日下午 1:30 召开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
如下: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
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 年 5 月 22 日下午 1:30
网络投票时间:2018 年 5 月 21 日至 2018 年 5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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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 年 5
月 22 日 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18 年 5 月 21 日 15:00 至 2018 年 5 月 22 15:00 期间的任意时
间。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 司 将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
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5、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
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8 年 5 月 16 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 2018 年 5 月 16 下午 15:00 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
席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
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
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188 号七区 28 号楼 7 层会
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 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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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关于《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聘任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 2018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8、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内容》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 2017 年度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
以上第 1 项议案、第 3 项议案至第 7 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第 2 项至第 6 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 8 项议案已经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 2018
年 4 月 25 日、2018 年 5 月 5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公告。
上述第 1-8 项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均单独计票,本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
进行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
提案
1.00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
4.00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5.00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6.00 关于《聘任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7.00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 2018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8.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内容》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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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8 年 5 月 21 日(9:00-11:30 和 13:30-16:3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填写附件二)。
(2)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股东帐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须持本人
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股东帐户卡进行登
记(填写附件二)。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
卡进行登记(填写附件三)。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可以采取书面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办理登
记。采取书面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送达公司证券事务部的截止时间为:
2018 年 5 月 21 日 16:30。
(5)不接受电话登记
3、现场登记地点: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4、书面信函送达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188 号七区 28 号楼证券事
务部,信函上请注明“东方新星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字样,邮编:100070
传真号码:010-63706966
联系邮箱:bneczqb@bnec.cn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一。
六、其他:
1、会期为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用和交通费用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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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路忠
联系电话:010-63706972
传 真:010-63706966
联系邮箱:bneczqb@bnec.cn
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188 号七区 28 号楼
邮政编码:100070
3、请参会人员提前 10 分钟到达会场。
七、备查文件: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决议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