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的补充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4 日在《中国证券
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临)-17)。根据监管要求并经重新计算确认,公司现对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的“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之“议案 7.00《关
于续签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和“议案 8.00《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案》”的表决
结果内容补充更正如下:
补充更正前:
议案 7.00 《关于续签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960,74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0.6481%;反对 17,108,90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3.6128%;弃权 40,386,318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40,386,3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55.739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960,74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3.4674%;反对 606,251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7876%;弃权 439,38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39,38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7451%。
表决未通过。
议案 8.00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960,74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0.6481%;反对 17,108,90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3.6128%;弃权 40,386,318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40,386,3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55.739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960,74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3.4674%;反对 606,251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7876%;弃权 439,38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39,38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7451%。
表决未通过。
补充更正后:
议案 7.00 《关于续签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该议案为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关联法人股东为公司控股
股东兰州黄河新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盛投资”),新盛投资持有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 39,931,229 股,新盛投资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关联自然人
股东为杨世江和杨纪强,杨世江先生为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与杨纪强先生为父子
关系,杨世江先生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15,703 股,杨纪强先生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 117,770 股,杨世江先生和杨纪强先生均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960,748 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46.1876%;反对
17,108,90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52.8195%;弃权 321,616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21,61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992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960,74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1602%;反对 606,251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8156%;弃权 321,61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21,61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0242%。
表决未通过。
议案 8.00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案》
该议案为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关联法人股东为公司控股
股东兰州黄河新盛投资有限公司,新盛投资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39,931,229 股,新盛
投资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关联自然人股东为杨世江和杨纪强,
杨世江先生为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与杨纪强先生为父子关系,杨世江先生持有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 15,703 股,杨纪强先生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117,770 股,杨世江先生
和杨纪强先生均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960,748 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46.1876%;反对
17,108,90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52.8195%;弃权 321,616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21,61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992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960,74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1602%;反对 606,251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8156%;弃权 321,61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21,61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0242%。
表决未通过。
除上述补充更正内容外,公司《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的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