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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力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5-04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转让事项概述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因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施卫东先生筹划涉及公司的权益变动事项,经公司申请,公
司股票(简称:德力股份,代码:002571)自 2017 年 11 月 13 日上午开市起停
牌,并于 2017 年 11 月 13 日、11 月 18 日分别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
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120 号)、《关于筹划重
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121 号)。2017 年 11 月 24 日公司披
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及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17-123 号),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11 月 27 日上午开市起复牌。具体内容详见
上述各公告。
    2018 年 1 月 29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事项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8-005 号)。2018 年 2 月 28 日,施卫东先生与杭州锦江集团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江集团”)签订了《股份转让备忘录》,公司于当日披露
了《关于实际控制人股份转让事项进展暨签订股份转让备忘录的提示性公告》 公
告编号:2018-017 号)。具体内容详见上述各公告。
    2018 年 3 月 9 日,施卫东先生与杭州锦江集团有限公司订了《股份转让协
议》,施卫东先生将其持有的 4,138.645 万股德力股份股票以 38,750 万元转让
给锦江集团,公司于当日分别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股份转让事项进展暨签订
股份转让协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022 号)、《安徽德力日用玻
璃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施卫东)》(公告编号:2018-020 号)、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锦江集团)》(公告编
号:2018-020 号)。2018 年 4 月 9 日,施卫东先生与锦江集团签订了《补充协
 议》,公司于当日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股份转让事项进展暨签订补充协议的
 公告》( 公告编号:2018-037 号)。具体内容详见上述各公告。
      2018 年 5 月 3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证
 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施卫东先生向锦江集团协议转让的 4,138.645 万股股份(占
 公司总股本 10.56%)已完成了过户登记手续,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股份。
 过户日期为 2018 年 5 月 2 日。
 二、本次转让前后双方持股情况
                                            转让前                        转让后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持股数量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万股)                      (万股)
           合计持有股份            16554.58           42.24%    12415.935           31.68%
 施卫东    其中:无限售流通股      4138.645           10.56%              0             0%
                有限售条件股份    12415.935           31.68%    12415.935           31.68%
           合计持有股份                     0             0%     4138.645           10.56%
                                                          0%
锦江集团   其中:无限售流通股               0                    4138.645           10.56%
                                                          0%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本次证券过户登记完成后,施卫东先生持有公司 12415.935 万股股份,占公
 司总股本 31.68%,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锦江集团持有公司
 4138.645 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 10.56%,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三、备查文件
      《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
 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
 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3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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