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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能5: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5-03

江苏高能时代在线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江苏高能时代在线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于2018年5月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4月28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8名。会议由董事长王仪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本次会议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审议《关于对新疆石河子市公安局提起行政诉讼的议案》 2017年12月28日,公司部分全资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新疆石河子市公安局冻结;2018年1月9日,被新疆石河子市公安局冻结银行账户的八家全资子公司向新疆石河子公安局发出了相关问询函;并聘请了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就账户解封事宜提供法律服务,委托其向新疆石河子市公安局发出了律师函;2018年1月12日,公司募集资金银行账户被新疆石河子市公安局冻结;2018年3月22日,公司全资子公司被冻结的银行账户已全部解冻。

截至目前,新疆石河子市公安局还未解封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也未向公司出具任何书面说明和文件,现对新疆石河子市公安局冻结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事宜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其尽快解封公司募集资金账户,恢复公司正常经营,并赔偿公司相关损失,以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经公司董事会自查,暂未发现任何违法违规行为。公司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进行信息披露,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公告编号:2018-039

特此公告。江苏高能时代在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五月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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