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2008 年度分红派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已于2009年4月10日经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分红派息事宜公告如下:
一、 2008 年度分红派息方案
本公司年度分红派息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85,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个人股东、投资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实际每 10 股派 1.35 元),剩余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对于其他非居民企业,我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二、 股权登记日和除息日
股权登记日:2009 年6月 29 日
除息日:2009 年 6 月 30日
三、 分红派息对象
截至 2009年 6 月 2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泸天化”股东。
四、 分红派息方法
1、本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及高管锁定股份的现金红利于 2009 年 6 月30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商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 其他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派发。
五、 咨询方式
1、咨询地址: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
2、咨询联系人:陈银
3、咨询电话:0830—4122195
4、传 真:0830—4122156
特此公告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 年 6 月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