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
监管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8 日
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关于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的监管问询函》(川证监公司【2018】32 号),具体内容如下:
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我局关注到以下事项:
一、关于业绩承诺补偿事项
2016 年 5 月,你公司公告,因重组标的未实现承诺业绩,王涛、王辉应将
所持全部 191,633,241 股华泽钴镍股份向你公司进行补偿,你公司相关人员在谈
话中表示,根据 2015 年年报相关财务数据,大股东应补偿股份数额可以明确。
1、请说明此前你公司已采取过哪些措施推动王涛、王辉履行承诺、向上市
公司补偿股份。请董事、监事发表意见。
2、请你公司说明业绩补偿事项诉讼时效到期时间,请说明你公司所采取的
措施是否达到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的法律效果。请法律顾问发表意见。
3、请你公司结合大股东股份目前状态及偿债能力,说明督促大股东进行业
绩补偿整改的工作安排,包括但不限于是否采取要求大股东以相关资产进行抵押
或启动法律诉讼等措施。请董事、监事发表意见。请王涛、王辉就履行业绩补偿
承诺事项的下一步工作安排发表意见。
二、关于资金占用事项
你公司公告,关联方正变现土地以解决资金占用问题。
1、请你公司说明关联方土地变现进展,说明土地上附质押、冻结等债务具
体情况;说明土地变现解决清欠是否具有可行性以及可能偿还的占用金额。请董
事、监事发表意见。
2、在承诺方已违反还款承诺的情况下,请你公司说明是否要求大股东变现
其他资产或请求法院拍卖大股东其他资产,以解决占用问题,保护中小投资者合
法权益。请董事、监事发表意见。
三、关于债务转移相关承诺事项
你公司公告,2017 年 6 月收到陕西华江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江新
材料)偿还占用承诺;华江新材料承诺在两个月内,向银行归还或解决 6082 万
元债务转移问题。
1、请你公司结合债权银行的意见,说明 6082 万元债务目前进展以及该笔债
务对你公司的不利影响。请董事、监事发表意见。请法律顾问发表意见。
2、请你公司说明华江新材料履行上述承诺的具体情况,以及你公司拟采取
的下一步措施。请董事、监事发表意见。
四、关于年报审计事项
你公司公告,公司可能因始终未披露年报被终止上市。
1、请你公司说明 2017 年年度审计具体进展;若未取得进展,请说明原因。
2、请你公司说明确保 2017 年年度报告披露的具体措施。请董事、监事发表
意见。
五、关于行政处罚决定相关事项
2018 年 2 月,你公司公告证监会《市场禁入决定书》,王涛被采取终身市场
禁入措施,王应虎被采取 10 年市场禁入措施。
1、请你公司结合上述《市场禁入决定书》、《公司法》第 146 条、你公司章
程、陕西华泽镍钴金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华泽)章程等相关规定,说明王
应虎担任你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涛担任陕西华泽法定代表人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请你公司说明下一步措施。请董事、监事发表意见,请法律顾问发表意见。
2、请你公司详细说明王应虎、王涛在不适合担任法定代表人期间所签署的
对外文件及内容。请董事、监事发表意见,请法律顾问就文件效力发表意见。
请在收到本函后 3 个工作日内将情况说明回复我局,抄送深圳证券交易所,
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
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有关要求,充分保障中
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公司将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回复以上问题并按照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 O 一八年五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