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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国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28
公司代码:600755                                                公司简称:厦门国贸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
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17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
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
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
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
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
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
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涵盖公司供应链管理板块、房地产经营板块、金融服务板块业务,
     主要包括: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宝达投资(香港)有限公司、广州启润实业有
     限公司、厦门国贸金融中心开发有限公司、国贸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国贸天同房地产有限公司、
     国贸期货有限公司、厦门金海峡投资有限公司等。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                                         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82.2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87.45%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
务、工程项目、担保业务、业务外包、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风
险评估、重大投资、信息披露、内部监督等。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与销售管理风险、采购管理风险、资金管理风险、存货管理风险、投资决策及执行风险等相关的领
域。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无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等,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
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
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利润总额潜在错      错报金额≥利润总额的 5%   利润总额的 3%≤错报金额   错报金额<利润总额的 3%
报                                            <利润总额的 5%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如果一项内部控制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具备合理可能性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
                    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该缺陷认定为重大缺陷。出现下列迹象的,认
                    定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①发现公司管理层存在的任何程度的舞弊;
                    ②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内部控制缺陷在经过合理的时间后,并未加以改
                    正;
                    ③外部审计发现的重大错报不是由公司首先发现的;
                    ④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
                    ⑤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⑥影响收益趋势的缺陷;
                    ⑦其他可能影响报表使用者正确判断的缺陷。
重要缺陷            一项内部控制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具备合理可能性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
                    并纠正财务报告中虽然未达到和超过重要性水平、但仍应引起董事会和管理层重视
                    的错报,该缺陷认定为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不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为一般缺陷。
说明:
无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直接财产损失      直接损失金额≥利润总额    利润总额的 3%≤直接损失   直接损失金额<利润总额
                  的 5%                     金额<利润总额的 5%        的 3%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出现以下迹象的,认定为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可能存在重大缺陷:
                  ①公司缺乏民主决策程序,如缺乏“三重一大”决策程序;
                  ②公司决策程序不科学,如决策失误,导致并购不成功;
                  ③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④核心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纷纷流失;
                  ⑤媒体负面新闻频现;
                  ⑥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重要缺陷          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组合,其严重程度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公司偏
                  离控制目标。
一般缺陷          不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为一般缺陷。
说明:
无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因公司未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
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等规定,在 2016 年年报中披露为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
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的相关信息,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以下简称厦门证监
局)出具《关于对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17]17 号),根据要求,公
司已在 2017 年 8 月 25 日《关于二〇一六年度报告的补充公告》(编号:2017-53)对上述事项进行补充
公告。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2017 年 8 月,子公司国贸期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期货)及孙公司厦门国贸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国贸资管)分别收到厦门证监局《关于对国贸期货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2017]14 号)、《关于对厦门国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采取暂停开展新的资产管理业务措施的决定》
([2017]16 号),截至评价报告基准日,国贸期货与国贸资管积极按照监管部门相关要求进行全面整改。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2017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总体运行良好,下一年度公司将根据经营环境的变化、公司发展的实际需
要、监管部门的要求,继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控制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促进公司
健康、可持续发展。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许晓曦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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