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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视传媒关于2017年度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28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
政府补助》和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
和终止经营》,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7年度的总资产、净资产及净利润均未产生
影响。
    公司于2018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
于2017年度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及执行日期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
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自2017年5月28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要求
自2017年6月12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本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
按以上财政部文件规定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
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
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
号—政府补助》。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自2017年5月28日起执行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
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该准则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按照该准则以及《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会〔2017〕
30号的规定和要求,公司规范了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的分类、计量和
列报以及终止经营的列报,在利润表中新增了“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并对净利
润按经营持续性进行了分类列报。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7年度的总资产、净资产及净利润均未产生影响。
    2、公司自2017年6月12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
补助》,该准则规定对2017 年1 月1 日起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对2017年1 月1 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
    按照该准则以及《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会〔2017〕
30号的规定和要求,公司规范了政府补助的财务报表列报,在利润表中新增了“其
他收益”项目。
    公司编制2017年度报表时,将原列报于“营业外收入”的政府补助收入
2,796,129.67元,变更列报为“其他收益”2,796,129.67元。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7年度的总资产、净资产及净利润均未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董事会经审议后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
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 2017
年度的总资产、净资产及净利润均未产生影响。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实施会计政
策的变更。
    四、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
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 2017 年度的总资产、
净资产及净利润均未产生影响。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实施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公司独立董事审查后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文件要
求,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
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二)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特此公告。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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