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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昌九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28
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17
年,我们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
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全体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宗旨,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有效发挥独立董事
在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的作用,现将2017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包括:曹玉珊先生、史忠良先生、刘萍女士。公
司于2017年11月22日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完成了公司董事会换届选
举工作。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包括:薛镭先生、李飞先生、史忠良先生、刘萍
女士。曹玉珊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各位独立董事基本情况如下:
    薛镭,男,1960 年 9 月出生,中共党员,清华大学学士、硕士、博士。历
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助教、教师、副院长、主任;现任清华大学医院管理研
究院副院长。目前还担任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李飞,男,1958 年 1 月出生,中共党员,北京商学院学士、硕士,中国人
民大学博士。2002 年 5 月至今,担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教授。目
前还担任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首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创意控
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史忠良,男,1944 年 1 月出生,中共党员,复旦大学经济系毕业,教授,
博士生导师。历任中共江西省委党校教师、教务处长,江西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
研究员,江西财经大学校长。曾担任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安源实业股份有限
公司、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
    刘萍,女,1965 年 1 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国
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2002—2003 年美国威斯康辛州立大学密尔沃基分
校访问学者。现任教于华东交通大学经管学院,主要承担本科生和 MPAcc 等硕
士会计专业课程教学,研究方向主要为成本支出预算管理、资本市场财务会计与
方法。目前还担任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曹玉珊,男,1973 年 4 月出生,中共党员,2007 年 12 月西安交通大学毕业,
博士学位,教授。曹玉珊先生自 1994 年 7 月至今在江西财经大学从事教学、科
研、管理工作,先后担任系副主任、副院长职务。
    曹玉珊先生于2015年12月23日提出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因其辞职会导致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人数低于三分之一的比例,所以在公司2017年11月22
日董事会换届选举新任独立董事之前,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
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曹玉珊先生仍然继续履
行独立董事及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相关职责。报告期内,曹玉珊先生未
在公司领取报酬。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
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我们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                                   是否连续两   股东大
 独立董              亲自出    委托出
          应出席董                       缺席次数    次未亲自出   会出席
 事姓名              席次数    席次数
          事会次数                                     席会议       次数
 薛 镭        2         1         1          0           否
 李 飞        2         1         1          0           否
 史忠良       8         8         0          0           否
 刘 萍        8         8         0          0           否
 曹玉珊       6         6         0          0           否
    (二)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2017年,我们本着独立、客观的原则,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维护
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作为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送发的董事会会
议材料进行了审阅,认真审议公司提交的各项董事会议案,以电话沟通、参与会
议、邮件发送等方式与公司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沟
通,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并以专业知识和经验对公司的经营决策和规范
运作提出了专业性判断和建设性意见,对公司涉及资产处置、关联交易等相关事
项方面发表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2017年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
律法规规定,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闲
置资产处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及子公
司租赁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对公司是必要的,交易条件公平、合理,
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审批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交易
定价符合市场原则。
    (二)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或前期募集资金使用到本期的情况。
    (四)业绩预测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业绩预告的相关
规定,于2017年1月24日披露了《2016年年度业绩预亏暨退市风险提示公告》。
    (五)聘任及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及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17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进行审计,同时聘任其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审计
机构,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为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结合公司客观实际情况以及战略发展需
求,公司董事会决定不再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及公司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聘任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
审计机构,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由于201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公司董事会提议2016年度
不进行现金分红。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的现金利润分配
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始终高度关注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做出的
承诺履行情况,相关承诺均严格履行,并进行了披露。
    (八)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综合2017年度的信息披露情况,公司信息披露遵循了“真实、准确、完整”
的原则,公司相关信息披露人员能够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九)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2017年,公司根据五部委颁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配套指引,
不断完善内控体系,对公司本部及在营控股子公司江西昌九农科化工有限公司内
控运行情况进行了自查和评价,对存在内控缺陷的地方进行了整改,2017年公司
内控制度基本健全,运行状况良好,内部控制有效。
    (十)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规范
运行,公司董事会下设了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审计委
员会共四个专门委员会,公司独立董事在各专业委员会中均占二分之一以上人数。
报告期内,各专业委员会均按照各自的议事规则,对各分属领域的事项分别进行
重点关注,对于需专业委员会审议的事项,及时召开会议进行审议。
    报告期内,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8次,审议通过了公司聘任审计机构、定期
报告编制和审计、关联交易等事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董事的履职
及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审查,为董事会建立和完善高管激励机制发挥了
专业作用;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在公司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
并向董事会发表了专业意见。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我们依据相关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尽职尽责的履行了独立董
事的职责。2018年度,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将继续秉承谨慎、勤勉、忠实的原
则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
沟通,加强学习,提高专业水平和决策能力,忠实、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和义务,更好的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客观公正地保
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创造良好业绩
发挥积极作用。
(本页无正文,仅为《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7 年度述职
报告》之签署页)
         薛   镭                                    李   飞
         史忠良                                     刘   萍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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