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专门意见
作为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委员,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
认真负责的态度,我们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议案进行了合理的尽职调
查和审核,并在听取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及其他有关人员汇报后,经充分讨论,
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发表专门意见如下:
一、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专门意见
经对相关资料认真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
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
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
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二、 关于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专门意见
经对相关资料认真核查,我们认为: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决策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关联交易的
公允性原则,履行了合法程序,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本页无正文,仅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议案
的专门意见》之签署页)
刘 萍 姬连强
李 飞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