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
2018 年 4 月 26 日下午 14 时在辽宁时代大厦 12 楼会议室召开,会议
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由监事
会主席陆正海先生主持。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事项:
一、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2017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 2017 年年度
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
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17 年年度的经营管理
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 2016
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为日常经营所需,交易是在公
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下进行的,没有违规违法行为,没有发生任何
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五、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的反映了
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六、董事会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
监事会认为:该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 2017
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产进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投产进度是公司根据客观实
际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投产进度不属于募投项目
的实质性变更,不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
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
调整募投项目投产进度。
八、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和颁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2018 年一季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
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
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18 年第
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
没有发现参与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
定的行为;保证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
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性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
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以上议案均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
过。
特此公告。
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