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执行财政部2017年颁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第 42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关于修订印发
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对 2017 年度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
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不产生影响。
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 2017 年 4 月 28 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 号),
要求自 2017 年 5 月 28 日起施行。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
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财政部于 2017 年 5 月 10 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
府补助》(财会[2017]15 号),要求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施行。对
2017 年 1 月 1 日起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 2017 年
1 月 1 日起至准则施行之日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
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进行调整。
财政部于 2017 年 12 月 25 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
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
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和本通知要求编制 2017 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变更。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受影响的报 上年同期影响金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本年影响金额
表项目名称 额
(1)在利润表中分别列示“持续经营净 持续经营净
利润”和“终止经营净利润”。比较数 利润 23,452,718.01 -71,604,170.70
据相应调整。
(2)在利润表中新增“其他收益”项 营业外收
目,将自2017年 1月1日起与公司日常活 入、其他收
动有关的政府补助从“营业外收入”项 益
目重分类至“其他收益”项目。对2017 3,048,803.27
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
法处理,不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
调整。
(3)在利润表中新增“ 资产处置收 营业外收
益” 项目,将部分原列示为“ 营业外 入、营业外
收入” 及“ 营业外支出”的非流动资 支出、资产
-37,066.60 -3,701,022.29
产处置损益重分类至“ 资产处置收 处置收益
益” 项目,并按照本准则规定披露可比
会计期间的信息。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对 2017 年度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
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不产生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和颁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
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3、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对上述会计政策变
更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
和差错更正》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4、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度会计政策变更事项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
特此公告。
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