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产进度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作为辽宁
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时代万恒”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保荐机构及持续督导机构,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证券”或“保
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产进度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
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辽宁时
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149 号)核准,
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811 万股(以下
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本次发行”),发行价格为 11.70 元/股,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 796,887,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3,818,110 元后,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83,068,890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由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7]25010002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
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并与保荐机构、辽宁九夷锂能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实施主体,以下简称“九夷锂能”)、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非公开发
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已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情况
根据《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项目如下:
预计总投资金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不超过(万元)
1 高能锂离子动力电池项目 99,945 80,000
合计 99,945 80,000
工期计划为第一条生产线于 2017 年 6 月先行投产,第二条生产线预计于
2018 年 3 月投产,2019 年达产。2017 年公司半年度报告披露,募投项目投产进
度调整为 2018 年一季度两条生产线同时投产。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入情况
截止 2018 年 3 月 31 日,公司累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募集资金为
33,289 万元,具体如下: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万 累计投入金额(万 截至期末投入
承诺投资项目
元) 元) 进度(%)
高能锂离子动力电池项目 78,306 33,289 42.51
四、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产进度的情况和原因
(一)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产进度的具体内容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产做延期调整,截止目前,项目工程建设已完
工,两条生产线主要设备已经处于安装调试阶段,预计 2018 年 6 月底正式投产。
(二)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产进度的原因
1、2017 年下半年全国范围环保专项检查影响了设备供应商的生产计划和募
投项目供应链采购计划,对投产进度产生影响。
2、公司借鉴行业最新生产工艺和技术,对个别设备功能要求提高,设备实
际到货时间延后。
3、募投项目设备自动化程度高,调试难度大,公司正协调包括韩国供应商
在内的所有调试人员全力调试。
五、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产进度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产进度是根据客观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
决定,未调整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募投项目的可行性和预计收益
也未发生变化,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产进度进
行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六、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为更好地确保募投项目建设质量,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经研讨论证,
2018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投产进度的议案》。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18 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产进度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投产进度是公司根据客观实际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投产进度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不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
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
意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产进度。
3、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和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采取
审慎的态度适当地调整项目投产进度,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产进度没有改变
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的有关规定,也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等有关制度,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
司的长远发展战略,不影响预期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产进度。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华西证券认为:时代万恒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产进度是根
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仅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产进度的变化,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存
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