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债代码:110033 转债简称:国贸转债
转股代码:190033 转股简称:国贸转股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时间
1、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
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自2017年
5月28日起施行,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
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
通知》(财会〔2017〕30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执行企业会
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
的财务报表。
根据上述通知,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
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变更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8年4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二〇一八年度第六次会议及第八届
监事会二〇一八年度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
营》,对企业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计量和列报,以及终止经营
的列报进行了规范。公司执行新的准则,并调整财务报表的列报,在利润表中分
别列示持续经营损益和终止经营损益。2017年,公司不存在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
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资产组。
(二)《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
规定资产负债表新增“持有待售资产”、“持有待售负债”行项目;利润表新增“资
产处置收益”、“其他收益”行项目,“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行项目核算内
容改变,新增“(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和“(二)终止经营净利润”行项目。
公司将 2017 年度非报废的资产处置收益 7,404,876.53 元计入“ 资产处置收益”
项目,调减营业外收入 7,639,471.04 元和营业外支出 234,594.51 元;比较期间的
数据相应进行了调整。
该变更仅对公司的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
不产生影响;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三、监事会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会
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对该事项
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四、审计委员会意见
本次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对会计政策进行合理变更,符合目前会计准则
及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目前会
计准则及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
在审议该议案时,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
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六、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 2017 年度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项说明》(致同专字(2018)第 350ZA0204 号),专
项说明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