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投保责任保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投保概述
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第七届第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
公司拟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责任保险的具体方案如下:
1、投保人: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被投保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责任限额:3000 万元至 8000 万元
4、保险费总额:4 万元至 10 万元
5、保险期限:1 年
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董事会,并同意公司
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购买的相关
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
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
之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降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正常履行职
责可能引致的风险以及引发法律责任所造成的损失,为其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责任保险,有利于保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权益,促进责任人员
更好地履行职责,促进公司发展。
相关审议程序合法,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基于
独立判断,我们同意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并同意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