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有利于公司保持经营业绩的稳定增长,有助于实施
公司的业务发展战略,是保持业务稳定与发展的重要途径,同时也是正常的市场
行为。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战略和2017年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我公司及下属控股公
司在2018年度继续与关联方中央电视台及其下属公司开展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有关规定,现将相
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2017 年,我公司及控股公司(包括北京中视北方影视制作有限公司、上海
中视国际广告有限公司等),与中央电视台及其下属公司(包括中国国际电视总
公司等)就版权转让项目、租赁及技术服务项目、广告经营项目、制作项目等多
种经营形式开展业务合作。截止报告期末,关联交易各项业务的实际交易金额分
别为:版权转让及制作 13,655.26 万元,租赁及技术服务 4,695.81 万元,广告代
理业务 19,754.24 万元,土地及物业租赁 595.87 万元,累计交易金额 38,701.18
万元,总体控制在股东大会批准的关联交易预计框架范围内。2017 年日常关联
交易的实际执行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交易 2017 年预 2017 年实际发生
关联方 交易内容
类别 计金额 金额
中央电视台 13,345.00
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 5.13
中国电视剧制作中心有限
81.43
责任公司
梅地亚电视中心有限公司 1.21
央视纪录国际传媒有限公
版权转让及制作 20,700 12.26
司
中视国际传媒(北京)有限
62.33
公司
央视创造传媒有限公司 16.98
中视前卫影视传媒有限公
80.19
司
向关联 央视国际移动传媒有限公
方销售 20.66
司
小计 20,700 13,625.20
中央电视台 4,493.86
租赁及技术服务 3,600
中视前卫影视传媒有限公
199.47
司
小计 3,600 4,693.33
北京中视广经文化发展有
307.49
限公司
广告经营业务 50
中视购物有限公司 32.86
小计 50 340.35
收入总计 24,350 18,658.88
中央电视台 19,404.70
广告经营业务 28,020
向关联 央视市场研究股份有限公
9.19
方采购 司上海分公司
中视前卫影视传媒有限公 节目制作及设备
30 2.48
司 租赁
梅地亚电视中心有限公司 0.045
北京中视节点文化发展有
9.43
限公司
央视后勤服务发展(北京)
1.75
有限责任公司
中视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2.55
荧屏(北京)电视技术有限
0.24
公司
央视(北京)娱乐传媒有限
16.04
公司
采购小计 28,050 19,446.43
无锡太湖影视城 土地使用权承租 600 595.87
土地及
土地及附属资产
物业租 南海影视城 0
委托管理
赁
租赁小计 600 595.87
合 计 53,000 38,701.18
二、2018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2018 年度,关联交易各项业务交易金额累计预测将不超过人民币 51,500 万
元。其中版权转让及制作业务的累计交易金额将不超过人民币 22,030 万元,租
赁及技术服务累计交易金额将不超过人民币 3,500 万元,广告经营业务的累计交
易金额将不超过人民币 25,370 万元。土地及物业租赁累计交易金额将不超过人
民币 600 万元。2018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如下:
单位: 人民币 万元
关联方 交易内容 2018 年预计 2017 年实际
广告经营业
25,000 19,404.70
务
中央电视台所属部
向关 广告监测 20 9.19
门及下属公司
联方
采购 节目制作 200 32.54
采购小计 25,220 19,446.43
版权转让及
21,830 13,625.20
制作
中央电视台所属部 租赁及技术
向关 3,500 4,693.33
门及下属公司 服务
联方
销售 广告经营业
350 340.35
务
收入小计 25,680 18,658.88
土地 土地使用权
无锡太湖影视城 600 595.87
及物 承租
业租
租赁小计 600 595.87
赁
累计交易金额 51,500 38,701.18
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中央电视台(所属部门包括大型节目中心、新闻中心、综合频道、电视
剧频道、纪录频道、科教频道、技术制作中心、广告经营管理中心等)
2018 年 3 月 21 日,中共中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决定整合中央
电视台(中国国际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组建中央
广播电视总台。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已于 2018 年 4 月 19 日挂牌。
单位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11 号
主要经营业务:从事电视节目的制作、播出。
关联关系:因公司控股股东无锡太湖影视城为中央电视台全资下属公司,故
本公司与中央电视台构成关联关系。
2、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包括所属公司)
公司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11 号
注册资本:273034.3 万元
主营业务:电视剧制作;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发行;音像制品的批发、网上
销售、零售、出租;经营演出及经纪业务;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出版文艺、
社会教育方面的音像制品等。
关联关系: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央电视台的全资子公
司,故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中央电视台无锡太湖影视城
公司住所:无锡市大浮乡漆塘
注册资本:989.6 万元
主营业务:为国内外影视剧组摄制影视节目提供场景和设施服务、艺术景点
的游览服务。
关联关系:无锡太湖影视城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故本公司与无锡太湖影视
城构成关联关系。
4、中国电视剧制作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大街 2 号
注册资本:41800 万元
主营业务:电视剧制作;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发行;设备租赁;广告代理;
房地产开发与管理。
关联关系:中国电视剧制作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央电视
台的独资公司,故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5、中视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住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路 9 号
注册资金:10000 万元
主营业务:影视文化、技术交流;场景道具、服装、化妆造型的设计、制作;
影视咨询;电视技术咨询及设备的安装、维修、销售;广播电视通讯网络安全防
范工程的设计、安装、维修等。
关联关系:中视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故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6、北京中视广经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单位住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路 6 号 7 幢天洋商厦 A 座 3 层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主营业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广告;组织文化艺
术交流活动(不含营业性演出);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企业策划、设计;个人经
纪代理服务;包装装潢设计;销售服装、机械设备;租赁服装、机械设备。
关联关系:北京中视广经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是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的控股公
司,故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7、中视前卫影视传媒有限公司
单位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呼家楼新苑 4 号楼-2 至 13 层 101 内 9 层 101 号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主营业务:动画片、专题片、电视综艺;电影摄制;人才中介服务;从事互
联网文化活动;出版物零售;演出经纪;互联网信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推广、
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玩具、文具用品、体育用品、日用品、服
装、箱包、摄影器材、通讯设备、仪器仪表、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
品;经济贸易咨询;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
动;计算机系统服务;文艺创作;计算机技术培训;租赁摄影器材;维修建筑工
程机械设备(不含特种设备);舞台灯光音响设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
含演出);摄影扩印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企业管理咨询;翻译服务;商标代
理;版权贸易;建筑工程项目管理;软件开发;电脑动画设计。
关联关系:中视前卫影视传媒有限公司是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全资子公司中
视科华有限公司的下属公司,故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8、梅地亚电视中心有限公司
单位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十一号
注册资本:11573.507 万元
主营业务:住宿;制售中餐、西餐、日餐(含冷荤凉菜);销售饮料、酒、
茶、定型包装食品;非医疗性美容理发;洗浴;棋牌;歌舞厅、KTV 包间、酒吧;
出租客房、公寓、写字间和会议厅;会议服务;劳务派遣;日用百货销售;为外
国广播电视新闻采访和电影、电视节目交流制作提供场所、设施和服务等。
关联关系:梅地亚电视中心有限公司是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的子公司,故与
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9、中视国际传媒(北京)有限公司
单位住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路 9 号 3 号楼 10 层 1001 室
注册资本:20000 万元
主营业务:制作、发行动画片、专题片、电视综艺;长城平台的运营和管理;
中央电视台国际频道在境外的推广、落地;广电总局交办的其他广播影视“走出
去工程”业务。
关联关系:中视国际传媒(北京)有限公司是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的全资子
公司,故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10、央视纪录国际传媒有限公司
单位住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路 11 号九层 905
注册资金:5000 万元
主营业务:制作、发行广播电视节目;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技术
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企业策划、设计等。
关联关系:央视纪录国际传媒有限公司是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故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11、央视创造传媒有限公司
单位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东里 1 号 CF09-A
注册资金:10,000 万元
主营业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与发行;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技术
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企业策划等。
关联关系:央视创造传媒有限公司是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故
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12、中视购物有限公司
单位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中路 11 号 1-4 层
注册资本:5882.35 万元
主营业务:销售定型包装食品、酒、茶叶;批发、零售日用品、纺织品、服
装服饰、家具、化妆品、通讯设备、家用电器、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
设备、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体育用品及器材、文教用品、玩具、金银珠宝饰品
及制品、工艺品;技术转让、技术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
关联关系:中视购物有限公司是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的控股公司,故与本公
司构成关联关系。
13、央视后勤服务发展(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11 号
注册资本:3253.96 万元
主营业务:中餐服务;零售卷烟、雪茄烟;销售饮料、酒;会议服务;酒店
管理。
关联关系:央视后勤服务发展(北京)有限责任公司是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
央电视台和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的下属公司,故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14、央视国际移动传媒有限公司
单位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5号71幢四层
注册资本:5000 万元
主营业务:制作、发行动画片、专题片、电视综艺;影视策划;传媒技术开
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演出
除外);电脑图文设计、制作;计算机系统集成;数据处理;市场营销策划;设
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
关联关系:央视国际移动传媒有限公司是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央电视台和中
国国际电视总公司下属公司央视国际网络有限公司的控股公司,故与本公司构成
关联关系。
15、北京中视节点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单位住所:北京市丰台区小井村 808 号
注册资本:1300 万元
主营业务:经营演出及经纪业务;制作、发行动画片、专题片、电视综艺;
电视综艺节目的咨询、策划;承办展览展示;承办与电视艺术有关的演出、宣传、
培训、比赛;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技术开发;租赁舞台设备;舞台艺术设计;
舞台艺术造型策划;影视器材设备的租赁、销售;道具的设计、租赁;展厅的布
置设计;货物进出口。
关联关系:北京中视节点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是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全资子公
司中视科华有限公司的下属公司,故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16、央视市场研究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单位住所:上海市闸北区恒丰路 436 号
主营业务:公司进行各种商业市场调查研究及日用商品消费者调查、报纸读
者调查、电视收视率调查、广告知晓率调查和互联网使用率调查。
关联关系:央视市场研究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和 TN 索福瑞
集团 (英国)等合资的股份制企业,故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17、荧屏(北京)电视技术有限公司
单位住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路 9 号 3 号楼六层 622 号
注册资本:600 万元
主营业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安装、调试广播电
影电视设备、计算机机房设备;销售计算机及外围设备、电子元器件、文化用品、
广播电影电视设备及配件及开发后的新产品、机械设备、电子产品、建筑材料;
安装卫星地面接收设施;设计、安装有线电视站、共用天线。
关联关系:荧屏(北京)电视技术有限公司是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的控股子
公司,故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18、央视(北京)娱乐传媒有限公司
单位住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路6号7幢三层
注册资本:500 万元
主营业务:经营演出及经纪业务;制作、发行动画片、电视综艺、专题片;
租赁机械设备(不含汽车租赁);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计算机技术培
训;器乐培训;舞蹈培训;声乐培训;绘画培训。
关联关系:央视(北京)娱乐传媒有限公司是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的控股子
公司,故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四、 关联交易情况及关联交易协议的签订情况:
1、版权转让项目
公司的任一方或多方与关联方的任一方或多方销售、购买电视节目的版权及
其附属产品的业务系不时发生,双方将根据实际需要,在每次业务发生时订立协
议,交易价格将以市场价格为依据。
2、租赁及技术服务项目
公司的任一方或多方向关联方的任一方或多方提供专业广播级影视制作设
备租赁和相应的技术服务以及影视剧后期制作、频道及栏目包装等技术服务,双
方将根据实际需要,在每次业务发生时订立相关协议,交易价格将以市场价格为
依据。
3、广告经营项目
公司将承包经营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央电视台的部分广告时段。
4、制作项目
公司的任一方或多方与关联方任一方或多方开展节目制作,并将制作成品的
版权及其附属产品销售给关联方的任一方或多方。制作销售业务系不时发生,双
方将根据实际需要,在每次制作销售业务发生时订立销售协议;交易价格将以市
场价格为依据。
5、土地使用权承租
公司因租赁控股股东中央电视台无锡太湖影视城土地使用权,需向无锡太湖
影视城支付土地使用权租赁费。
五、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1、版权转让和制作业务
交易各方将依据节目题材、主要演职员的艺术水准、观众的认知度、场景大
小、使用设备水平、服化道具水平及节目的版权价值、周期长短等诸多因素,并
参照以往同类交易合同价格共同协商确定具体价格(其中,公司出售产品的价格
参照公司向无关联第三方出让类似产品的价格,公司购买产品的价格参照公司从
无关联第三方处受让类似产品的价格)。
2、租赁及技术服务业务
对于设备租赁交易,其价格在考虑设备的折旧、维修维护、资金占用费及其
它相关成本的基础上,由交易各方参照以往同类交易合同价格共同协商确定具体
价格,该等价格参照公司向无关联第三方提供类似设备租赁的价格。
对于技术服务交易,其价格由交易各方在参照同类技术服务内容的市场价格
和交易各方以往同类交易价格的基础上共同协商确定。
3、广告经营业务
对于广告经营业务,按中央电视台确定的买断价格执行。
4、土地使用权承租
根据国土管理部门确认的土地评估结果,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双方协商确
定。
六、交易方式:
版权转让及制作业务项下制作、销售与购买的影视节目将经过购买方的任一
方或多方的审查,参考影视节目的题材、主要演职员的艺术水准、观众的认知度、
场景大小、使用设备水平、服化道具水平及节目的版权价值、周期长短等诸多因
素,再由交易相关方商讨确定相关文件的条款。该等交易在经过公司任一方或多
方或关联方任一方或多方的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批程序之后最终结款。结算周期为
季度、半年或一年。
在开展租赁及技术服务业务时,公司任一方或多方应根据关联方任一方或多
方的需求,遵循“市场竞争、同等优先”的原则及时向关联方任一方或多方提供
设备租赁及技术服务。
在开展广告经营业务时,公司将按关联方通常的广告管理制度,依据所经营
广告频道或时段的不同,获取买断价格。结算周期按具体文件约定。
七、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关于公司 2017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报告及 2018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已经公司 2018 年 3 月 30 日召开的七届十一次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并经公司独
立董事事前认可后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事先核查认为,通过与公司管理层沟通,查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
并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此次议案内容中涉及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
的业务范围,没有出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就七届十五次董事会审议《关于公司 2017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报告
及 2018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为:关联董事在审议上述
关联交易议案时均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
关联方中央电视台是拥有多套全国覆盖频道的国家电视台,电视频道数量居
全国各电视台之首,是具有一定国际影响的传媒机构,也是国内最强势的广告媒
体和中国最大的电视相关业务市场。维持和加强与中央电视台的协作,向关联方
开展节目制作、版权转让、设备租赁业务和技术服务以及开展广告经营,有利于
公司保持经营业绩的稳定增长,有助于实施公司的业务发展战略,是保持业务稳
定与发展的重要途径,同时也是正常的市场行为。上述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并且将
持续进行。
公司因租赁控股股东中央电视台无锡太湖影视城土地,需向中央电视台无锡
太湖影视城支付土地租赁费,该协议自本公司注册登记之日起生效。承租控股股
东土地使用权系公司用作日常经营之持续场所,故上述关联交易必要且持续。
2、交易的公允性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以及基于市场参考的协议价确
定,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况。
3、交易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公司发展战略、业务模式导致的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必要且持续,不影响公司
的独立性。
九、关联人回避事宜:
1、关联方董事在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回避表决。
2、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十、其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有效期为一年。有关关联交易的实施情况公司
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
特此公告。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