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原则,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 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修订并续签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公司与关联方修订并续签的关联交易协议所涉及的内容是公司保持生产经 营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支撑和保障,协议概要性规定了适用主体范围、关联交 易事项范围、定价原则、政策和依据,本次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及黄山景区实际发展的需要。 公司关联董事黄世稳、迟武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我 们同意该议案。 独立董事: 高舜礼 陈 俊 郭永清 2018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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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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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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