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长江通信关于挂牌转让武汉长飞通用电缆有限公司20%股权完成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28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挂牌转让武汉长飞通用电缆有限公司
                       20%股权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交易标的: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本公司”)持有的参股公司武汉长飞通用电缆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目标公司”)20%股权(1467.024 万
    元出资额)(以下简称“目标股权”)。
     交易价格:以净资产价值为基础,经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竞
    价确定。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属于可豁免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
    行披露的事项。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一、 交易概述
    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挂牌转让武
汉长飞通用电缆有限公司 2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公开挂牌方
式对外转让所持有的目标公司 20%的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13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
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公告。
    二、交易情况
    1、2018 年 3 月 19 日至 2018 年 4 月 16 日期间,公司将所持有
的目标公司 20%股权在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公开征集受让方,挂牌
价格为人民币 2,535 万元。至挂牌期满,收到了一家意向受让方的申
报材料,意向受让方为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飞
光纤”)。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3 日与长飞光纤签署了《产权交易合
同》。
    2、2018 年 4 月 23 日,长飞光纤根据《产权交易合同》约定,
将股权转让款人民币 2,535 万元(其中包括:本次实际支付人民币
1,774.5 万元,已支付的保证金人民币 760.5 万元),全部汇入了北
京产权交易所指定的结算账户。
    3、2018 年 4 月 26 日,公司收到北京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企业
国有资产交易凭证》,北京产权交易所的审核结论为:经审核,本次
转让行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本所交易规则,特出具本交易凭证。
    4、2018 年 4 月 26 日,公司收到股权转让款人民币 2,535 万元。
    5、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属于可豁免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披露
的事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公司
持有长飞光纤 17.58%的股份,本公司总裁任长飞光纤董事。因此本
公司与长飞光纤构成关联关系,上述股权转让事项构成了关联交易。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2.15 款规定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五十四条以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指引》的有关要求,上述股
权转让事项属于可豁免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披露的事项。
    6、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交易对方介绍
    交易对方名称: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1988 年 5 月 31 日;
    出资总额:人民币 68,211.4598 万元;
    注册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九号
    法定代表人:马杰
    主营业务:研究、开发、生产和销售预制棒、光纤、光缆、通信
线缆、特种线缆及器件、附件、组件和材料, 专用设备以及通信产品
的制造,提供上述产品的工程及技术服务。
    四、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的名称和类别
    交易名称:目标公司 20%的股权
    2、目标公司基本情况
    名称:武汉长飞通用电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创业街 65 号
    注册资本:柒仟叁佰叁拾伍万零壹仟贰百元
    实际控制人情况: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电缆、线缆、光缆、天线、设备及其器件、附件、组
  件、材料的研发、设计、生产、批发兼零售、安装、售后服务、工程
  服务及技术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不含国家
  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电
  子产品、通讯设备(专营除外)、通信器材(不含卫星电视广播地面
  接收设施)、机械设备的批发兼零售;企业管理咨询;会展服务;互
  联网技术服务;基础软件服务。
      股权结构:长飞光纤持股 80%,本公司持股 20%。
      3、目标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2017 年 1-12 月(未经审计)      2016 年 1-12 月(经审计)
营业收入           24,883.26                       11,793.31
  净利润           1,445.76                          156.23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未经审计) 2016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总资产            16,307.36                        12,637.65
  总负债              6,910.47                        4,686.52
  净资产              9,396.89                        7,951.13
      2016 年审计单位: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
  备从事证券、期货审计从业资格)
      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以净资产价值为基础,经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
  竞价确定,首次挂牌价格不低于净资产价值。
      五、产权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双方
      转让方: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即甲方;
      受让方: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即乙方。
      (二)转让标的:甲方持有的目标公司 20%的股权;
       (三)转让价款:人民币 2,535 万元;
       (四)支付方式:
       1、乙方已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的保证金计人民币(小写)760.5
万元【即人民币(大写)柒佰陆拾万伍仟元整】,在本合同生效后折
抵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
       2、甲、乙双方约定一次性付款,除保证金直接转为本次产权交
易部分价款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 5 个工作日内,将其余的产权
交易价款人民币(小写)1,774.5 万元【即人民币(大写)壹仟柒佰
柒拾肆万伍仟元整】一次性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的银行结算账
户。
       六、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本公司不再持有目标公司股权,不再
参与其经营管理,对本公司现有经营业务不构成重大影响。
       2、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本公司可收回投资资金,用于补充流
动资金或其他项目投资。
       七、备查文件
       《产权交易合同》
    特此公告。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