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海通证券 股票代码:600837
债券简称:13 海通 01、13 海通 02、13 海通 03 债券代码:122280、122281、122282
13 海通 04、13 海通 05、13 海通 06 122311、122312、122313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公司债券
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17 年度)
发行人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债券受托管理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2018 年 4 月
重要声明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发
行人对外公布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
文件、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发行人”或“公司”)提供
的证明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证券所作的承诺
或声明。
目 录
第一节 本期公司债券概况 4
第二节 发行人 2017 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8
第三节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8
第四节 本次债券利息偿付情况 19
第五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20
第六节 公司债券担保人资信情况 21
第七节 本期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22
第八节 负责处理与公司债券相关事务专人的变动情况 24
第九节 其他情况 25
第一节 本期公司债券概况
一、发行人名称
中文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Haitong Securities Co., Ltd
二、本期公司债券核准文件及核准规模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公司债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
可[2013]1220 号”文核准。发行人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 230 亿元的公
司债券。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其中,债券的首期 120 亿元部分于 2013
年 11 月 27 日完成发行,第二期 110 亿元公司债券已于 2014 年 7 月 16 日发行
完毕。
三、首期债券基本情况
1. 债券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首
期债券”)
2. 债券简称及代码:3 年期品种简称为“13 海通 01”,上市代码为“122280”;5
年期品种简称为“13 海通 02”,上市代码为“122281”;10 年期品种简称为“13
海通 03”,上市代码为“122282”。
3. 债券品种的期限及规模:分为 3 年期固定利率、5 年期固定利率和 10 年期
固定利率三个品种。最终发行规模合计为 120 亿元。3 年期品种存续规模为
0 亿元,5 年期品种存续规模为 23.5 亿元,10 年期品种存续规模为 23.9 亿
元。
4. 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面值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5. 票面利率:3 年期品种的票面利率为 6.05%, 年期品种的票面利率为 6.15%,
10 年期品种的票面利率为 6.18%。
6. 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7. 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首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
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首期债
券于每年的付息日期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付息债权登记
日收市时所持有的首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
日期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
的首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8. 起息日:2013 年 11 月 25 日。
9. 首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
首期债券 3 年期品种的付息日为 2014 年至 2016 年每年的 11 月 25 日,前
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兑付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
不另计息;
首期债券5年期品种的付息日为2014年至2018年每年的11月25日,前述日期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兑付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首期债券10年期品种的付息日为2014年至2023年每年的11月25日,前述日期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兑付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0. 首期债券的兑付日期为:
首期债券 3 年期品种的兑付日为 2016 年 11 月 25 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
假日或休息日,则兑付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首期债券5年期品种的兑付日为2018年11月25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
或休息日,则兑付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首期债券10年期品种的兑付日为2023年11月25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
或休息日,则兑付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1. 付息、兑付方式:首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首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
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登记机构的相关
规定办理。
12. 担保情况:首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3. 发行时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评定,发行
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首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
14. 最新跟踪信用级别及评级机构:在本期公司债券的存续期内,中诚信证券
评估有限公司每年将至少出具一次正式的定期跟踪评级报告。中诚信证券
评估有限公司将在近期出具本期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详细情况敬请投
资者关注跟踪评级报告。
15. 债券受托管理人:海通证券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首期债券的债
券受托管理人。
16. 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四、二期债券基本情况
1. 债券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公司债券(第二期)(简称“二期
债券”)
2. 债券简称及代码:3 年期品种简称为“13 海通 04”,上市代码为“122311”;5
年期品种简称为“13 海通 05”,上市代码为“122312”;10 年期品种简称为“13
海通 06”,上市代码为“122313”。
3. 发债券品种的期限及规模:二期债券分为 3 年期固定利率、5 年期固定利率
和 10 年期固定利率三个品种。最终发行规模合计为 110 亿元。3 年期品种
存续规模为 0 亿元,5 年期品种存续规模为 45.5 亿元,10 年期品种存续规
模为 8 亿元。
4. 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二期债券面值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5. 票面利率:二期债券 3 年期品种的票面利率为 5.25%,5 年期品种的票面利
率为 5.45%,10 年期品种的票面利率为 5.85%。
6. 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7. 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二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
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二期债
券于每年的付息日期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付息债权登记
日收市时所持有的二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
日期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
的二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8. 起息日:2014 年 7 月 14 日。
9. 二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
二期债券 3 年期品种的付息日为 2015 年至 2017 年每年的 7 月 14 日,前述
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兑付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
另计息;
二期债券5年期品种的付息日为2015年至2019年每年的7月14日,前述日期如
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兑付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二期债券10年期品种的付息日为2015年至2024年每年的7月14日,前述日期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兑付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0. 二期债券的兑付日期为:
二期债券 3 年期品种的兑付日为 2017 年 7 月 14 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
假日或休息日,则兑付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二期债券5年期品种的兑付日为2019年7月14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
休息日,则兑付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二期债券10年期品种的兑付日为2024年7月14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
或休息日,则兑付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1. 付息、兑付方式:二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二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
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登记机构的相关
规定办理。
12. 担保情况:二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3. 发行时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评定,发行
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二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
14. 最新跟踪信用级别及评级机构:在本期公司债券的存续期内,中诚信证券
评估有限公司每年将至少出具一次正式的定期跟踪评级报告。中诚信证券
评估有限公司将在近期出具本期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详细情况敬请投
资者关注跟踪评级报告。
15. 债券受托管理人:海通证券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二期债券的债
券受托管理人。
16. 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第二节 发行人 2017 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的设立和上市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上海海通证券公司,成立于 1988 年,注册资
本人民币 1,000 万元,由交通银行上海分行出资,注册地为上海。经营范围为
主营经销和代理发行各类有价证券,兼营证券业务咨询,承办各类有价证券的
代保管、过户、还本付息等业务,办理证券的代理投资业务及经中国人民银行
批准的其他有关业务。
经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上海海通证券公司改制问题的批复》(银复[1994]5
号)的批准,1994 年 9 月 27 日,上海海通证券公司改制为海通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00 万元,经营范围变更为代理证券发行、还本付息业务;
自营、代理证券买卖业务;办理证券的代保管和鉴证业务;接受委托代收证券
本息和红利、办理证券的登记、过户和清算;证券投资咨询和投资基金业务;
经人民银行批准经营的其它业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海通证券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脱钩
和增资扩股问题的批复》(证监机构字[2000]74 号)及《关于核准海通证券有限
公司增资扩股方案和综合类证券公司的批复》 证监机构字[2000]296 号)核准,
2000 年 12 月 29 日,海通证券有限公司完成增资扩股,公司资本金增至
374,692.80 万元,经营范围为:代理证券发行业务;自营、代理证券买卖业务;
代理证券还本付息业务;办理证券的代保管和证券鉴证业务;接受委托代收证
券本息和红利,接受委托办理证券的登记、过户和清算;证券投资咨询业务;
证券投资基金业务。
经上海市人民政府于 2001 年 9 月 8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设立海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的批复》(沪府体改审(2001)024 号)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
于海通证券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证监机构字[2001]278
号)批准,2002 年 1 月 28 日,海通证券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海通证券有限公司更名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海通证券”),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006,093,000 元。
经上海市人民政府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于 2002 年 11 月 13 日出具的《关于
同意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批复》(沪府体改批字(2002)049 号)
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批复》
(证监机构字[2002]329 号)批准,2002 年 11 月 11 日,海通证券注册资本金
增至 8,734,438,870 元人民币。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为:证券(含境内上市外资股)
的代理买卖,代理证券的还本付息、分红派息,证券代保管、鉴证,代理登记
开户,证券的自营买卖,证券(含境内上市外资股)的承销(含主承销),证券
投资咨询(含财务顾问),受托投资管理,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海市都市农商社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
产出售暨吸收合并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证监公司字[2007]90 号文)
核准,2007 年 6 月 7 日,都市股份将全部资产与负债出售予公司控股股东光明
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同时吸收合并原海通证券的全部业务。吸收合并完成
后,存续公司更名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并承继了原海通证券的全部业务,
原海通证券的职工、资产与负债由存续公司承接。2007 年 6 月 29 日,新增股
份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网下登记工作;2007 年 7 月
6 日,存续公司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注册资本变
更为人民币 3,389,272,910 元。
2007 年 7 月 31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简称为“海通证
券”,股票代码为“600837”。
2012 年 4 月 27 日,公司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6837”。
(二)发行人股本变化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 证
监发行字[2007]368号文)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类型为境内上市人民币
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数量不超过10亿股。经过特定投资
者的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最终确定为35.88元/股,发行数量确
定为724,637,680股,发行对象共8名,募集资金总额为25,999,999,958.40元;公司
于2007年11月21日完成工商变更,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389,272,910元变更登记为
人民币4,113,910,590元。
发行人于 2008 年 5 月 5 日召开了 200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07 年度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以 2007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4,113,910,59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00 元(含税),派送股票股利 3
股(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7 股,发行人派送股票股利和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总股本由 4,113,910,590 股变更为 8,227,821,180 股。该分
配方案于 2008 年 5 月 28 日实施完毕。
发行人于 2012 年 4 月 27 日发行 1,229,400,000 股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
并于 2012 年 5 月 19 日部分行使 H 股超额配售权(共配售 127,500,000 股 H 股,
于 5 月 22 日上市),以上合计发行 1,356,900,000 股 H 股。期间,发行人国有股
东中包括上海上实(集团)有限公司等 25 家股东按公开发行时实际发行 H 股股份
数量的 10%,将其持有的发行人部分国有股(A 股)划转给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理事会并转为境外上市外资股 H 股,共计 135,690,000 股。至此,发行人 A 股
为 8,092,131,180 股,H 股为 1,492,590,000 股,发行人 A+H 股份总数为
9,584,721,180 股。
发行人于 2015 年 2 月 9 日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5 年第一
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与 2015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新增发行 H 股方案的议案》。2015 年 5 月,发行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
核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增发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复》(证件许可【2015】811
号),核准发行人增发不超过 1,916,978,820 股境外上市外资股,每股面值人民
币 1 元,全部为普通股。2015 年 5 月 8 日,发行人获得香港联交所批准 H 股于
香港联交所上市及买卖。发行人于 2015 年 5 月 29 日完成本次 H 股发行,发行
股数为 1,916,978,820 股,其中,1,048,141,220 股新 H 股的交割于 2015 年 5 月
15 日完成,868,837,600 股新 H 股的交割于 2015 年 5 月 29 日完成。本次 H 股
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9,584,721,180 股,全部股东为无限售条件股东,发行后,
公司总股本为 11,501,700,000 股,其中 A 股为 8,092,131,180 股,H 股为
3,409,568,820 股,全部股东均为无限售条件股东。
二、发行人 2017 年度经营情况
2017 年,公司按照年初确定的经营目标,把握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这根
主线,抓住市场机遇,积极应对挑战,取得了良好的经营业绩。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资产 5,347.06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
1,177.55 亿元。2017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82.22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86.18 亿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7.56%。其中,子公司实现收入 178.22 亿
元,占比 60%;海外业务实现收入 48.73 亿元,占比 17%。
公司各项主营业务情况:
(1)经纪业务
2017 年,公司股票、基金交易金额市场占比 4.68%,较 2016 年提升 0.21
个百分点,排名从市场第六攀升至第四;公司新开客户 133 万,客户总数达 1,067
万,年末客户总资产达到 1.66 万亿元,较 2016 年末上升 13.4%。港股通业务
保持行业领先,截至 2017 年末,公司开通港股通客户总数达到 11.6 万户,2017
年交易金额市场占比 9.36%,排名行业第一。
公司加大集团资源整合,持续完善以“e 海通财”为核心品牌的互联网综合
金融服务建设。一方面,积极拥抱金融科技,打造以账户为核心以智能化为方
向的互联网平台。另一方面,搭建数字化运营体系,在精准营销、客户分析、
个性化服务方面不断突破,客户服务效率显著提升。此外,完善客户和服务分
级体系,实现更深入的差异化服务。
2017 年公司各项融资类业务仍旧保持稳步增长的态势,期末融资类业务规
模 1,617 亿元,排名行业第二。2017 年,公司在加强信用风险管理与资金投向
管理的基础上,通过提高项目审核效率、加强重点项目和客户的跟踪督导,加
大分支机构的培训力度,实现融资类业务规模稳健增长和结构逐步优化。
研究继续排名行业第一梯队。在 2017 年新财富最佳分析师评比中,公司研
究所获得最具影响力研究团队第三名,策略研究、石油化工和非银金融排名行
业第一,21 个行业领域排名行业前五。
海通期货主要业务市场排名行业前列。2017 年期货代理成交金额市场份额
9.17%,同比增长 0.74 个百分点,其中上海期货交易所市场份额 11.2%,排名
行业第一;首批获得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商品期权做市商资格。
证券及期货经纪业务 2017 年实现利润总额 37.91 亿元,占公司利润总额的
比例为 29.41%。
(2)投资银行业务
2017 年,公司完成 IPO 项目 31 家,市场排名第二;实现 IPO 承销及保荐
收入 9.75 亿,市场排名第二。为 20 家企业提供并购财务顾问服务,排名行业
第二。
债券业务创新能力突出。公司债券融资业务年内完成金价挂钩债、绿色债
券系列产品等九大方面创新,获得了国家发改委评选的企业债券主承销商全面
评价结果第一名,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公司评选的“优秀承销机
构奖”和“创新业务奖”。
2017 年,公司企业债承销金额 269.85 亿元,市场排名第一,承销只数排名
第二;公司债承销金额 578.02 亿元,市场排名第四,承销只数排名第三。
投资银行业务 2017 年实现利润总额 11.64 亿元,占公司利润总额的比例为
9.03%。
(3)自营业务
权益类趋势投资业务抓住市场趋势性机会实现投资收益 6.22 亿元,固定收
益类趋势投资保持合理杠杆规模,实现收入 4.53 亿元。非趋势投资积极开展
ETF 套利、国债期货套利、货币市场套利、黄金租赁、利率互换等业务,实现
良好收益。
自营业务 2017 年实现利润总额 19.85 亿元,占公司利润总额的比例为
15.40%
(4)资产管理业务
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的主要平台包括:海通资管公司、海富通基金、富国基
金以及从事私募投资基金业务的子公司。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资产管
理总规模合计 9,783 亿元。截至 2017 年末,海通资管公司管理规模 3,273 亿元,
主动管理规模稳步提升,集合类产品投资业绩排名位于同类产品前 24%。截止
2017 年末,海富通基金资产管理规模 2,049 亿元,其中公募基金规模 508 亿元,
较年初增加 14.4%。截止 2017 年末,富国基金总体资产管理规模 4,285 亿元。
公司私募投资基金业务逐渐进入回报期,截至 2017 年末,公司 PE 基金数量达
到 34 只,管理总规模 176 亿元。2017 年,基金所投企业共有 12 家实现 IPO 上
市。
资产管理业务 2017 年实现利润总额 13.81 亿元,占公司利润总额的比例为
10.71%。
(5)直投业务
2017 年公司直投业务对公司贡献度进一步提升,在直投收益实现上共退出
投资项目 16 个,其中完全退出投资项目 8 个、部分退出投资项目 8 个。公司抓
住机遇,积极推进所投企业进行上市申报及新三板挂牌,加强投后项目管理,
2017 年所投企业新增 5 家实现 IPO 上市。2017 年海通开元获得清科集团“2017
中国私募股权投资机构 10 强”、“中国券商直投 10 强”并均位列前茅。
直投业务 2017 年实现利润总额 21.78 亿元,占公司利润总额的比例为
16.90%。
(6)融资租赁业务
2017 年海通恒信“一大一小”战略继续稳步推进,在以大客户大项目夯实业
务整体规模的同时,全面推动极具发展潜力的中小微企业及个人客户业务。同
时,海通恒信积极介入新型领域,向新业态转型,以国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互联网+、绿色经济等产业经济政策为指引制定公司战略方向和业务规划,重
点聚焦于交通物流、IDC 大数据、高端智能制造、智慧城市、TMT、政府 PPP、
普惠医疗等行业领域。
融资租赁业务 2017 年实现利润总额 15.62 亿元,占公司利润总额的比例为
12.12%。
(7)海外业务
经过近十年的培育和发展,公司初步完成了在全球 14 个国家和地区的业务
布局,并且依托海通国际证券在香港的快速发展,逐步将公司国际化的战略储
备转化为战略优势。
海通国际证券投行业务继续保持领先,股权融资金额在港中资投行排名第
一;中国离岸债券发行数量排名全体投行第一。交易业务成功转型,正式推出
全新程序交易服务系统,能够为全球机构客户提供 24 小时综合电子交易,并具
备自主知识产权。资管业务规模和收入不断提升,管理规模达 660 亿港元。
海外业务 2017 年实现利润总额 11.56 亿元,占公司利润总额的比例为 8.97%。
三、发行人 2017 年度财务状况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增减率(%)
货币资金 103,795,726,857.30 121,024,751,374.94 -14.24
结算备付金 7,982,728,644.47 12,191,899,273.79 -34.52
拆出资金 679,091,978.14 705,848,143.60 -3.79
融出资金 61,560,952,642.71 63,212,919,802.15 -2.6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99,856,694,835.91 92,347,493,554.98 8.13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2,610,612,302.28 3,935,071,348.81 -33.6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96,549,868,542.17 84,523,225,559.75 14.23
存出保证金 8,528,675,180.93 8,952,031,305.02 -4.73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41,228,756,005.51 58,028,837,828.19 -28.95
持有至到期投资 78,718,210.79 83,508,859.69 -5.74
资产总计 534,706,332,789.81 560,865,846,150.32 -4.66
应付短期融资款 29,426,762,416.95 19,864,117,000.00 48.14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20,743,499,166.70 38,639,631,004.32 -46.32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33,045,726,729.85 43,731,726,557.56 -24.44
代理买卖证券款 83,774,388,361.26 104,059,286,700.58 -19.49
长期借款 30,609,159,576.41 22,583,788,217.83 35.54
应付债券 130,158,268,817.49 128,295,192,262.28 1.45
负债合计 405,012,028,902.49 438,907,444,778.41 -7.72
股本 11,501,700,000.00 11,501,700,000.00 0.00
资本公积金 56,357,979,615.67 56,338,469,573.57 0.03
未分配利润 30,297,545,652.24 26,331,639,342.89 15.0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117,755,478,685.09 110,130,127,286.66 6.92
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11,938,825,202.23 11,828,274,085.25 0.93
所有者权益合计 129,694,303,887.32 121,958,401,371.91 6.34
2017 年末,发行人总资产 5,347.06 亿元,较年初(5,608.66 亿元)减少 261.60
亿元,减幅 4.66%。主要变动情况是:货币资金、结算备付金及存出保证金减
少 218.62 亿元,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
及持有至到期等金融资产减少 92.96 亿元,应收款项类投资等其他资产减少
40.33 亿元,应收利息减少 37.18 亿元,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增加 120.27 亿元。
发行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及持
有至到期等金融资产占发行人总资产的 26%,货币资金、结算备付金及存出保
证金占总资产的比率为 22%,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占总资产的 18%,融出资金占
总资产的 12%,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及投资性房地产占发行人总资产不到 1%,
大部分资产变现能力较强,发行人资产流动性较强,资产结构优良。
2017 年末,发行人负债总额 4,050.12 亿元,较年初(4,389.07 亿元)减少
338.95 亿元,减幅 7.72%.主要变动情况是:代理买卖证券款减少 202.85 亿元,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减少 178.97 亿元,卖出回购
金融资产款及拆入资金减少 76.84 亿元,应付短期融资款及应付债券增加 114.26
亿元,长期应付款等其他负债增加 24.41 亿元。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增减率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
营业收入 28,221,667,163.35 28,011,014,594.51 0.75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9,556,198,727.08 10,965,008,854.57 -12.85
其中:经纪业务手续费净收入 3,941,275,252.46 5,314,409,804.29 -25.84
投资银行业务手续费净收入 3,329,892,535.99 3,356,019,560.06 -0.78
资产管理业务手续费净收入 2,097,888,819.40 1,640,822,429.56 27.86
利息净收入 3,665,925,531.96 3,839,610,355.40 -4.52
投资净收益 11,365,519,110.20 6,539,692,047.35 73.79
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 -1,329,410,866.60 -231,333,741.19 -474.67
汇兑净收益 -225,471,617.33 58,149,350.76 -487.75
其他业务收入 5,195,688,687.62 6,840,538,439.43 -24.05
营业支出 15,934,582,721.50 17,362,648,883.48 -8.22
营业利润 12,287,084,441.85 10,648,365,711.03 15.39
利润总额 12,889,397,003.65 11,161,726,994.30 15.48
净利润 9,875,602,870.26 8,930,518,254.41 10.5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8,618,423,293.06 8,043,334,519.30 7.15
2017 年度,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 282.22 亿元,同比(280.11 亿元)增加
2.11 亿元,增幅 0.75%,主要变动情况是:1)经纪业务手续费净收入 39.41 亿
元,同比(53.14 亿元)减少 13.73 亿元,减幅 25.84%,主要是二级市场交易
较不活跃,成交量同比减少;2)资产管理业务手续费净收入 20.98 亿元,同比
(16.41 亿元)增加 4.57 亿元,增幅 27.85%,主要是基金管理、资产管理业务
收入增加;3)利息净收入 36.66 亿元,同比(38.40 亿元)减少 1.74 亿元,减
幅 4.53%,主要是客户资金及融资融券利息收入减少;4)投资收益及公允价值
变动收益合计 100.36 亿元,同比(63.08 亿元)增加 37.28 亿元,增幅 59.09%,
主要是处置金融工具产生的投资收益增加;5)其他业务收入 51.96 亿元,同比
(68.41 亿元)减少 16.45 亿元,减幅 24.05%,主要是子公司销售收入减少。
2017 年度,发行人营业支出 159.35 亿元,同比(173.63 亿元)减少 14.28
亿元,减幅 8.22%。主要变动情况是:1)税金及附加 1.66 亿元,同比(4.91
亿元)减少 3.25 亿元,减幅 66.18%,主要是 2016 年 5 月起金融行业“营改增“的
影响;2)业务及管理费 97.55 亿元,同比(95.64 亿元)增加 1.91 亿元,增幅
2.00%,主要是职工薪酬增加;3)资产减值损失 16.87 亿元,同比(14.19 亿元)
增加 2.68 亿元,增幅 18.82%,主要是应收保理款和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减值损
失增加;4)其他业务成本 43.27 亿元,同比(58.89 亿元)减少 15.62 亿元,减
幅 26.53%,主要是子公司销售成本减少。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增减率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8,954,508,224.98 79,683,449,490.81 -51.1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97,771,109,770.88 129,861,130,959.31 -24.7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8,816,601,545.90 -50,177,681,468.50 -17.22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7,831,906,515.13 61,502,727,135.13 42.81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2,937,953,926.28 93,080,525,042.53 -43.1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4,893,952,588.85 -31,577,797,907.40 210.5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44,775,275,726.65 139,052,990,631.05 4.12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40,802,053,227.48 105,698,114,499.48 33.2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973,222,499.17 33,354,876,131.57 -88.09
增减率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1,510,869,518.00 -46,870,013,234.08 54.11
2017 年度,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88.17 亿元,其中:
现金流入 389.55 亿元,占现金流入总量的 14.35%,主要是收取利息、手续费
及佣金的现金 251.37 亿元,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92.69 亿元;现金
流出 977.71 亿元,占现金流出总量的 33.54%,主要是回购业务资金净减少额
260.67 亿元,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18.15 亿元,代理买卖证券支付
的现金净额 202.85 亿元,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净减少额 143.30 亿元。
2017 年度,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348.94 亿元,其中:现
金流入 878.32 亿元,占现金流入总量的 32.34%,主要是收回可供出售金融资
产等收到现金 863.51 亿元;现金流出 529.38 亿元,占现金流出总量的 18.16%,
主要是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支付现金 503.64 亿元。
2017 年度,发行人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39.73 亿元,其中:现
金流入 1,447.75 亿元,占现金流入总量的 53.31%,主要是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1,022.12 亿元,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425.35 亿元;现金流出 1,408.02 亿元,占
现金流出总量的 48.30%,主要是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294.50 亿元。
第三节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发行人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220 号文批准,于 2013
年 11 月 27 日公开发行了首期人民币 120 亿元的公司债券,于 2014 年 7 月 16
日公开发行了第二期人民币 110 亿元的公司债券。
首期债券募集资金总额已于 2013 年 11 月 27 日汇入发行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发行人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网上发行认购资金情况出具
编号为“信会师报字[2013]第 114129 号”的验资报告;对网下配售认购资金情况
出具编号为“信会师报字[2013]第 114130 号”的验资报告;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出具编号为“信会师报字[2013]第 114107 号”的验资报告。
根据发行人 2013 年 11 月 20 日公告的首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内容,发
行人对首期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为补充公司营运资金,改善公司财务结构。
二期债券募集资金总额已于 2014 年 7 月 16 日汇入发行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发行人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网上发行认购资金情况出具
编号为“信会师报字[2014]第 113875 号”的验资报告;对网下配售认购资金情况
出具编号为“信会师报字[2014]第 113874 号”的验资报告;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出具编号为“信会师报字[2014]第 113873 号”的验资报告。
根据发行人 2014 年 7 月 10 日公告的二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内容,发
行人对二期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为补充公司营运资金,改善公司财务结构。
二、本次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首期债券的募集资金净额于 2013 年 11 月 27 日汇入发行人指定银行账户,
已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改善公司财务结构。
二期债券的募集资金净额于 2014 年 7 月 16 日汇入发行人指定银行账户,
已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改善公司财务结构。
第四节 本次债券利息偿付情况
首期债券 3 年期品种的付息日为 2014 年至 2016 年每年的 11 月 25 日,前
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兑付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
计息;首期债券 5 年期品种的付息日为 2014 年至 2018 年每年的 11 月 25 日,
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兑付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
另计息;首期债券 10 年期品种的付息日为 2014 年至 2023 年每年的 11 月 25
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兑付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
间不另计息。
二期债券 3 年期品种的付息日为 2015 年至 2017 年每年的 7 月 14 日,前述
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兑付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
息;二期债券 5 年期品种的付息日为 2015 年至 2019 年每年的 7 月 14 日,前述
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兑付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
息;二期债券 10 年期品种的付息日为 2015 年至 2024 年每年的 7 月 14 日,前
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兑付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
计息。
首期债券 3 年期品种(“13 海通 01”)已于 2016 年 11 月 25 日完成兑付并
摘牌。
2017 年 11 月 27 日(因 2017 年 11 月 25 日为休息日,故顺延至其后的第
一个交易日),发行人向截至 2017 年 11 月 24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证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部“13 海通 02”和“13 海通 03”公司债券持有人支
付了自 2016 年 11 月 25 日至 2017 年 11 月 24 日期间的利息。
2017 年 7 月 14 日,发行人向截止 2017 年 7 月 13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
后,在中证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部 “13 海通 05”和“13 海通 06”公司债券
持有人支付了自 2016 年 7 月 14 日至 2017 年 7 月 13 日期间的利息。
2017 年 7 月 14 日,发行人向截至 2017 年 7 月 11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
后,在中证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部“13 海通 04” 公司债券持有人支付了
自 2016 年 7 月 14 日至 2017 年 7 月 13 日期间的利息及债券本金。二期债券 3
年期品种于 2017 年 7 月 14 日摘牌。
第五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2017 年,本期公司债未召开持有人会议。
第六节 公司债券担保人资信情况
本次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第七节 本期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13 海通 01”、“13 海通 02”、“13 海通 03”的信用评级机构为中诚信证券评
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证评”)。中诚信证评于 2013 年完成了对首期债
券的初次评级。根据《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信
用评级报告》及《信用等级通知书》(信评委函字[2013]024 号),经中诚信证
评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首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
“13 海通 04”、“13 海通 05”、“13 海通 06”的信用评级机构为中诚信证券评
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证评”)。中诚信证评于 2014 年完成了对二期债
券的初次评级。根据《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公司债券(第二期)信
用评级报告》及《信用等级通知书》(信评委函字[2014]16 号),经中诚信证评
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二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评级行业惯例以及中诚信证评评级制度相关规
定,自首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以评级报告上注明日期为准)起,中诚信证评
将在本次债券信用级别有效期内或者本次债券存续期内,持续关注本次债券发
行人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变化以及本次债券偿债保障情况等因
素,以对本次债券的信用风险进行持续跟踪。跟踪评级包括定期和不定期跟踪
评级。
在跟踪评级期限内,中诚信证评将于发行主体年度报告公布后一个月内完
成该年度的定期跟踪评级,并发布定期跟踪评级结果及报告;在此期限内,如
发行主体发生可能影响本次债券信用级别的重大事件,应及时通知中诚信证评,
并提供相关资料,中诚信证评将就该事项进行调研、分析并发布不定期跟踪评
级结果。
根据中诚信证评于 2017 年 4 月 26 日出具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跟踪评级报告(2017)》(信评委函字[2017]跟踪 059 号),
中诚信证评对“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的信用状况
进行了跟踪分析。经中诚信证评信用评级委员会最后审定,维持公司主体信用
级别为 AAA,评级展望稳定;维持首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
根据中诚信证评于 2017 年 4 月 26 日出具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公司债券(第二期)跟踪评级报告(2017)》(信评委函字[2017]跟踪 060 号),
中诚信证评对“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公司债券(第二期)”的信用状况
进行了跟踪分析。经中诚信证评信用评级委员会最后审定,维持公司主体信用
级别为 AAA,评级展望稳定;维持二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
中诚信证评将于近期根据发行人 2017 年年度报告,出具本期公司债券的跟
踪评级报告,详细情况敬请投资者关注。
第八节 负责处理与公司债券相关事务专人的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负责处理与公司债券相关事务的专人未发生变动。
第九节 其他情况
一、担保情况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 担保 担 担
担保
方与 发生 保 保 是否 是否
担保 担保 是否
上市 日期 担保 是 逾 存在 为关 关联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起始 到期 已经
公司 (协议 类型 否 期 反担 联方 关系
日 日 履行
的关 签署 逾 金 保 担保
完毕
系 日) 期 额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2,997,984,000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29,684,423,852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总额(A+B) 29,684,423,852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25.2
其中: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22,243,097,800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 50%部分的金额(E)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22,243,097,800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担保情况说明
1.2017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境外全资附属公司境外债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的议案》。公司 2017 年 6 月 8 日作为担保人签署《贷款协议》,为境外全资附属子公司海通国际控股的银团贷款提供 2 亿
欧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2016 年 8 月 29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海通资管追加净资本担保承诺及对其增加注册资本
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海通资管追加不超过人民币 40 亿元的净资本担保承诺。公司为海通资管提供最高额度为人民币 40 亿元的净
资本担保承诺,并承诺当海通资管开展业务需要现金支持时,公司将无条件在上述额度内提供现金。净资本担保承诺期限自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3.2015 年 2 月 9 日,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5 年度第一次 A 股/H 股类别股东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对外担
保额度的议案》,公司拟为公司在境外的全资附属公司一次或多次或多期公开或非公开发行的境外债务融资工具,且境外公司债务
融资工具的规模合共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末公司净资产额的 50%,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015 年 6 月 5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境外全资附属公司发行欧元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
鉴于本次发行的实际情况,本次发行分两次交割,因此分两次签署《担保协议》,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18 日签署第一份《担保协议》,
为公司境外全资附属公司 Haitong International Finance Holdings 2015 Limited 发行金额为 1 亿欧元、于 2021 年到期、票面利率为 1.6%
的欧元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26 日签署第二份《担保协议》,为公司境外全资附属公司 Haitong International Finance Holdings 2015 Limited 发
行金额为 1.2 亿欧元、于 2021 年到期、票面利率为 1.6%的欧元债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2016 年 3 月 30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2016 年 5 月 26 日,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子公司担保事宜的议案》,公司拟为全资附属子公司(包括资产
负债率超过 70%的全资附属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一次或多次或多期公开或非公开发行境内或境外的债务融资工具(包括但不限于
债券、次级债券、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票据、成立票据计划等)以及境内或境外银行贷款(包括但不限于银行
授信、银行贷款、银团贷款等),且公司对外担保规模合计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末公司经审计净资产额的 50%,以及单笔担保额不
超过最近一期末公司经审计净资产 10%,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31 日签署《担保协议》,为境外间接全资附属公司 Haitong Investment Ireland Public Limited Company 向银团贷款
提供 7.5 亿欧元的连带责任保证(以下简称“本次担保”)。本次新融资是为了替换此前 Novo Banco, S.A.(以下简称“NB”)向发行
人境外附属公司 Banco Espírito Santo de Investimento, S.A.(现更名为 Haitong Bank,S.A,以下简称“海通银行”)提供的 7.5 亿欧
元贷款(以下简称“NB 贷款”)议案决定担保的新融资的本金金额不超过 8 亿欧元,担保期限不超过 5 年,并将撤销公司原来对
NB 贷款的担保。
同时,海通银行与被担保人签署双边贷款协议,并根据与 NB 达成的协议将所得资金提前偿还原 NB 贷款,公司原来对 NB 贷款的
担保义务撤消。本次撤销的担保是公司为收购海通银行于 2015 年 9 月 7 日签署的担保协议,该笔担保的担保人为发行人,被担保
人为 Banco Espírito Santo de Investimento, S.A.(现更名为 Haitong Bank,S.A),债权人为 NB,担保金额为 7.5 亿欧元本金及利息,
担保期限为 3 年。
本次担保相关的《融资协议》签署于 2016 年 5 月 31 日,其中的担保条款规定,担保人为发行人,被担保人为 Haitong Investment Ireland
Public Limited Company,牵头行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伦敦分行,代理行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兰克福分行,担保
金额为 7.5 亿欧元贷款本金、利息、前端费、借款人应当承担的其他费用等,担保期限为 5 年。
5.2015 年 4 月 13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境外全资附属公司发行美元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
案》。公司就境外的全资附属公司 Haitong International Finance Holdings 2015 Limited 发行金额为 6.7 亿美元、于 2020 年到期、票面
利率为 3.5%的美元债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6.公司于 2013 年 10 月发行首期境外债券(9 亿美元),发行主体为间接全资附属公司 Haitong International Finance Holdings Limited。
为增强本次首期境外债券的偿债保障,降低发行利率,根据公司 2013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获授权人士确定由中
国银行新加坡分行以开立备用信用证方式为本次首期境外债券提供担保。同时,根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司就发
行的首期境外债劵开立的备用信用证向中国银行出具反担保函,反担保金额为发行的首期境外债券本金、利息及其他相关费用。保
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结束日期为备用信用证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7.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提供净资本担保承诺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发
行人随时对海通资管公司提供不超过十五亿元的净资本担保承诺,以保证其净资本保持充足。2013 年 6 月 9 日,上海证监局下发《关
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出具净资本担保承诺书的无异议函》(沪证监机构字[2013]145 号),同
意发行人向海通资管公司提供 8 亿元的担保承诺。发行人扣减了 8 亿元净资本,并相应增加海通资管公司 8 亿元净资本。
二、涉及的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中要求披露的涉案金额超过 1000 万元并且占发行人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
对值 10%以上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三、 相关当事人
2017 年度,本期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和资信评级机构均未发生变动。
四、其他公司债券重大事项
参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列示的重大事项,2017
年 5 月 23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17]059 号),
2017 年 5 月 25 日发行人在上交所将告知书全文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7-024),
受托管理人出具临时受托管理报告,提示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