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指定信息披露 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因近期公司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签订的 信息披露服务协议到期,自 2018 年 4 月 28 日起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变更为《上 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报刊、网站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对《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往提供的优质服务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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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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