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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弘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28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
会议于 2018 年 4 月 27 日上午 9:00 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审
议了《公司 2017 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
自我评价报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关于对无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关于 A&K 公司 2017 年度业绩
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议案》等议案。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
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有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对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
况。
       截止报告期末,本公司(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
额为1,839,991.8万元,全部为对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本
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732,588.79万元的251.16% 。公司对下
属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资金合理利用的需要,
担保决策程序合法,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报告期内,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及违规担保的情
况,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与《关
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
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
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规定相违背的情形。
   2、对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阅读《2017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对照公司
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我们认为:
    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涵盖了公司所有重要的业务流程层面的风
险,管理制度本身是比较健全和完善的,但内控执行层面存在重大缺
陷。报告期内,公司资金管理、投资管理存在重大缺陷,财务管理存
在重要缺陷,希望董事会和管理层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和措施,落实
整改,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和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我
们同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否定意见
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3、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鉴于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 2017
年度审计工作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
表现出了良好的执业能力及勤勉、尽责的工作精神,为保持公司财务
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本人同意继续聘请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进行 2018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
作,并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 2017 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
    4、对公司 2017 年带强调事项段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独
立意见
    我们认真审核了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
公司出具的2017《审计报告》和《董事会关于2017年度带强调事项段
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带强调事项段
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公司2017年度财务状况和经
营情况,我们对审计报告无异议。希望董事会和管理层采取切实可行
的办法和措施,有效化解风险,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和广大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同意董事会对带强调事项段保留意见的审
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5、关于 A&K 公司 2017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经审计,A&K公司2017年度合并报表中扣除非经营性
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承诺数为210,000,000元,2017
年度合并报表中扣除非经营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实际实现数为93,640,119元,利润差额为116,359,881元。业绩承诺
未能实现。按照公司与中弘卓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弘卓业”)
签署的《业绩承诺与补偿协议》相关约定,中弘卓业应以现金方式补
偿385,696,276.44元。公司应督促中弘卓业按照《业绩承诺与补偿协
议》的约定,及时履行补偿义务。
    公司关于A&K公司2017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真实完整,
符合《业绩承诺与补偿协议》的相关约定,同意公司董事会关于A&K
公司2017年度业绩承诺未实现情况的说明。
                          独立董事签名: 周春生
                                          吕晓金
                                          蓝庆新
                                      2018 年 4 月 27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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